這樣是否購成侵佔罪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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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農地邊有一排自住之建戶最近擅自搭蓋鉄皮屋並越界超過我家之農地經口頭告知對造仍未加理會繼續建造違建請教各位大大像這種情況可否依刑法第335條提出侵佔之告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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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6-13
刑法侵占罪的成立必須是在合法的法律行為下持有他人所以之物~再持有過程中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居於所有人之意思易持有為所有而佔據該物才成立侵占罪~要件大概幾項:01.依學者通說及實務見解~須先有合法的法律行為而持有他人之物02.持有中主觀上以持有之意思變更為所有人之意思~破壞他人所有而據為己有~03.客觀上就是要有據為己有的表現或行動~本件個人認為非成立刑法侵占罪~只是單純民事上類似越界建築問題~土地所有人直接走��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6-14
刑法第335條之構成要件是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按刑法第335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持有他人之物為前提,苟行為人所持有之物非屬他人之物,即與該罪之構成要件不符而無該罪成立之可言。又不動產所有權之取得或喪失,我民法採登記主義。被告既依有關法律登記取得系爭土地之所有權,則縱僅係借名登記,合資人內部之間尚存在債之關係,仍無從否認被告因系爭土地被其他債權人查封、拍賣,依法被強制處分系爭土地應係屬處分自己所有之物之事實
Quanna avatarQuanna2010-06-12
這不是刑事上的侵占,但你可以打民事官司,請求拆屋還地。先去拍照,然後請地政科派人來測量(一兩千塊)。除了打官司要求他拆屋還地,還可以請求對方賠償地租的損失。一般可以請求公告地價的3%。並要求對方負擔測量費用,與民事官事的費用。租金的請求權,不能超過五年。如果對方佔用事實超過五年,也只能請求五年。還有,如果你眼睜睜的看著人家佔用土地而悶不坑聲,只要超過15年,對方可以去申請地上權。到時候你想要他拆屋還地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