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會被告強暴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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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已經跟前女友分手將近三個月了,但彼此都還再聯絡糾纏不清,直到昨天平安夜。她說要回來家裡看看我,但她現在已經有一個交往兩個多月的男朋友了,來到我家之後我們在房間裡聊聊天後,然後我們就情不自禁的發生性行為,但在脫衣服的過程中,她有一點小小的抗拒,大約一到兩秒鐘。當時我並沒有任何的口帶威脅或是暴力的方式來強迫她,她的動作並不大。我們又在親了幾下之後,她就沒有在抗拒了,然後就完成了性行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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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12-25
所謂得強暴是說一方完全不願意甚至另一方以強壓方式才得構成依您所訴對方到您家裡本身就應知道四下無人可能會發生關係,但她確要如此,而且還有二次關係如果她提告應該不會成立您只要堅決立場說,她單獨說要來我家,而且只有我們兩人在,況且之前又是男女朋友關係這讓您以為對方想複合,況且如果要告的話發生第一次關係後,為什麼又要自願的友第二次但如果有關年齡問題究阿不同了喔刑法上18歲就已成年如果您以18歲而對方在以下法條��
Delia avatarDelia2011-12-27
證據是人為的,如果她故意把頭髮弄亂,衣服扯破,再去撞牆受傷,然後再去警局報警,然後身上驗出你的精液反應,那你逃得掉嗎?
Una avatarUna2011-12-29
Totakehowdoyoudescribedintomeasure,itismorethanhardertobeadutyofviol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