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底發生車禍,對方跟我都是直行,雙向都沒有號誌(沒有紅綠燈,也沒有閃紅閃黃燈),對方的車子在十字路口的中間撞到我方駕駛座。對方車損5萬,殘值約2萬,兩個人受傷的收據約2000元。我方車損1.8萬,殘值約2萬,受傷的收據500元。申請初判的結果我方: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我單線他雙線)對方:過十字路口未減速經詢問保險公司後,我方佔七成的肇事責任,對方佔三成。問題是對方的車子要用5萬的七成來算,不是2萬。對方也要求無法工作
這樣的車禍過失傷害一般都怎麼判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