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車禍過失傷害一般都怎麼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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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底發生車禍,對方跟我都是直行,雙向都沒有號誌(沒有紅綠燈,也沒有閃紅閃黃燈),對方的車子在十字路口的中間撞到我方駕駛座。對方車損5萬,殘值約2萬,兩個人受傷的收據約2000元。我方車損1.8萬,殘值約2萬,受傷的收據500元。申請初判的結果我方: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我單線他雙線)對方:過十字路口未減速經詢問保險公司後,我方佔七成的肇事責任,對方佔三成。問題是對方的車子要用5萬的七成來算,不是2萬。對方也要求無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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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2-10-06
今年六月底發生車禍,對方跟我都是直行,雙向都沒有號誌(沒有紅綠燈,也沒有閃紅閃黃燈),對方的車子在十字路口的中間撞到我方駕駛座。無號誌路口的路權研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
Ina avatarIna2012-10-06
(1)雙方同意就沒問題有人不同意就需要再重新協商(2)過失傷害,你有責任,就有很高的機率成立易科罰金三萬以上(3)調解會會寄發通知單雙方到場協商無法取得共識,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可能透過檢察署或者法院你有受傷也可以提出只是兩敗俱傷=====交通公路簽名檔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10-04
建議以協調方式處理方為上策若上法院則為雙輸(損失會更大)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