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這樣適用無故侵入住宅嗎? - 法律Jessica · 2023-06-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想請問各位先進們 有位客人第一天入住飯店也達成契約,但是第二天要繼續住下去的時候,房東表示不願意再接待該客人,請該客人離開,如果該名客人一直不肯離去是否會構成無故侵入住宅?還是這只是很單純的民事糾紛而已? (飯店從頭到尾都只有收第一天的入住費用而已,沒有收第二天的費用,雙方第二天尚未成立任何契約)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法律All CommentsSuhail Hany2023-06-03房東明確表示不願意再接待客人並要求他離開---可以證實的話Lucy2023-06-04刑法306條第2項 受退去要求仍滯留Enid2023-06-05一般租屋遇到房客不搬,房客不成立侵入住宅,僅為民事糾紛Rachel2023-06-07飯店業應該可以比照,google一下有很多律師文章可參考Andy2023-06-08先告知要報警;如不退去就報警,管他構不構成,那個是檢察官跟法院是事情。而且民事訴訟也要蒐證,有警方筆錄,舉證責任少很多Lauren2023-06-09舉證責任跟警方筆錄根本就沒什麼關係Sandy2023-06-10飯店、房東,到底是旅宿業還是租賃業Related Posts親友店裡的愛心捐款箱被偷 要報警嗎?通姦除罪化的一個邏輯問題請問車禍推撞的問題(2)代辦事務需出示的文件關於寵物影片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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