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還算構成詐欺嗎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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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年前高中時,我很迷卡片遊戲,於是會網路上買賣收集,有次成交賣出也收到匯款,但因為家裡的電腦壞了,無法用網路連絡該名買家,於是用電話告知情形,因為學校遠早上六點多上課五點多下課,常常來不及趕上郵局,於是我又拖了好幾天,而買家給負評罵我詐騙集團.要叫人殺我之類的,一時衝動之下,網路契約一共三張是700元,但透過問與答最後550元成交,可是我卻只寄給他兩張而已,雖然契約金額高於匯款金額,但還是多收了幾十元.......之後我也試圖彌補買家,但買家稱沒有關係.不願追討也不收補償物品,但我還是確實多收到匯款,也讓他拿到少於交易金額的物品呀....請問這樣算不算詐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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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10-29
普通詐欺罪的意思是在賣出東西之前,早就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的打算,你是用"詐術"使金錢"交付"給你,你本來就存著不會寄出物品的欺騙原意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你的情形是沒有構成詐欺的但是買賣應以誠信為立約的原則多收的錢還是要退還,免得多惹事端買家在網路上罵人,要叫人殺你的言論是能構成恐嚇罪的***************法律服務網--律師熱忱服務***************...
Poppy avatarPoppy2013-10-27
奇怪?7.8年前的700元的事,現在還在提啊?買家不是稱沒關係,不願追討也不收補償物?現在有人在提嗎?還是你午夜夢迴,想到因為差一張卡,變成詐騙集團被人砍?(開玩笑的啦)你到底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