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議題ㄧ直都不是什麼新聞。
不過最近因為潘越雲通姦被逮到於是登上了報紙的版面
婦權團體聲援認為通姦罪應該刪除
她們並舉出這種罪往往妻子會撤銷對於丈夫的控訴而保留對於第三者的追溯權
而妻子倘若抓姦不成,反而可能會被告妨害秘密、傷害、入侵民宅、妨害自由等罪
我個人是非常贊成除罪化的
畢竟法律雖然是一種具有拘束力的規定
但結婚證書從來就不是婚姻生活幸福美滿的保證書
也只有出了問題了 才會需要用法律來規範
不過我也忍不住想說
如果今天是某個男藝人通姦被逮
我實在不大相信婦權團體會發聲
說到底,這個罪其實只是基於人民
尤其是東方人或說是中國人法感情的需要所創設的罷了
否則那些丈夫出軌又無法離開的太太們
沒有了通姦罪
她們又有什麼反制的武器
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要推動婚前教育這類的東西
雙方對於婚姻即使沒有共同的目標
至少也要有基本的共識
否則婚姻也不過是戀愛的墳墓、合法生子的制度罷了
人心豈是法律可以改變的
個人的品格與責任感若是能夠藉由處罰而恢復
那麼也不會有那些所謂的慣犯了
至於欲如邱聯恭教授曾在課堂上所言「創設法律服務社的目的在於消滅法律服務社」
恐怕......需要不知道多久的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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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近因為潘越雲通姦被逮到於是登上了報紙的版面
婦權團體聲援認為通姦罪應該刪除
她們並舉出這種罪往往妻子會撤銷對於丈夫的控訴而保留對於第三者的追溯權
而妻子倘若抓姦不成,反而可能會被告妨害秘密、傷害、入侵民宅、妨害自由等罪
我個人是非常贊成除罪化的
畢竟法律雖然是一種具有拘束力的規定
但結婚證書從來就不是婚姻生活幸福美滿的保證書
也只有出了問題了 才會需要用法律來規範
不過我也忍不住想說
如果今天是某個男藝人通姦被逮
我實在不大相信婦權團體會發聲
說到底,這個罪其實只是基於人民
尤其是東方人或說是中國人法感情的需要所創設的罷了
否則那些丈夫出軌又無法離開的太太們
沒有了通姦罪
她們又有什麼反制的武器
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要推動婚前教育這類的東西
雙方對於婚姻即使沒有共同的目標
至少也要有基本的共識
否則婚姻也不過是戀愛的墳墓、合法生子的制度罷了
人心豈是法律可以改變的
個人的品格與責任感若是能夠藉由處罰而恢復
那麼也不會有那些所謂的慣犯了
至於欲如邱聯恭教授曾在課堂上所言「創設法律服務社的目的在於消滅法律服務社」
恐怕......需要不知道多久的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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