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場土地所有權紛爭 - 法律
By Oscar
at 2012-03-09T14:44
at 2012-03-09T14:44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 在下是幫一位認識十多年的佛教道場師傅詢問(以下簡稱甲)
甲於民國75年購買了一個台北市公寓戶所當作道場經營
乙是甲從另外一家道場認識的師傅 甲、乙師傅皆為女性
由於甲道場開幕當初需要人手幫忙經營
乙師傅便自承可以幫忙道場打掃、煮飯
(然而道場開銷、募款皆由甲師傅承擔開銷 乙師傅從未負擔開銷)
然而後來乙師傅希望甲師傅可以把道場借名登記一半給乙作為保障
否則乙師傅就要離開道場
甲師傅不熟諳法律 想說就給乙師傅登記一半 反正土地所有權狀都在她這邊
也算是給乙一個保障 (不然道場真的沒人手幫忙)然而後來乙師傅還是離開
其間曾向甲師傅口頭允諾 希望甲師傅給她一些時間讓她想想 日後可能會再回到道場
所以甲師傅一直沒有積極處理所有權問題 乙於民國78年離開 就沒有回來過道場
兩人於民78年簽下協議書
1.乙師傅自願放棄土地所有權 2.然而甲日後不得要求乙提供過戶所需辦理相關文件
(亦即乙師傅雖然在這張協議書表明願放棄所有權狀 然而他還是可以不去辦土地轉移)
很扯的是 甲師傅為了讓日後乙還有回來道場的機會 也希望不要撕破臉 居然答應了第2條
所以道場一直是處於甲乙兩人登記名下而未完成移交
殊不知這成為後來一連串官司纏訟的開端
乙師傅於前幾年回來要求甲師傅變賣道場 把一半財產歸還於乙
甲師傅當然不願
乙師傅於是唆使他人打傷甲師傅 電話恐嚇 (後來查出 乙師傅有詐欺犯前科)
甲師傅被打的莫名其妙 一開始不知道誰打她 也不知道是誰指使 後來才知道是乙主使
然而不懂的去驗傷 也已經過了傷害罪半年追溯期
乙揚言自己有錢請律師再怎麼樣也要把道場一半財產拿回來
然後民事訴訟提告要甲師傅變賣道場歸還一半財產
甲師傅沒有錢請律師 狀紙只能自己寫
甲師傅於是提出二十多年來水電瓦斯費、繕修等所有相關證明房屋確為己所有
民事法庭地方法院於是判甲勝訴
乙方於是再度上訴提告 地方法院又再判甲勝訴
換甲民事提告希望乙能把土地房屋產權轉移回自己名下
甲也附帶提告乙刑事的詐欺罪 偽造文書罪 乙已被判詐欺罪緩刑兩年
乙亦曾於刑事法庭上自承詐欺
然而這次民事法庭法官卻判決甲敗訴 不得取回產權 理由是無法判斷甲乙經濟是否獨立
甲曾自承若房貸來不及繳納會請乙代繳 因此判斷甲乙經濟為不獨立
且就算乙全無出資 也難以認定甲是否以房屋換取乙勞力付出 有贈與之意圖
且甲乙簽訂協議書中甲不得要求乙提供過戶所需文件 因此甲不得要求乙主動辦理過戶
甲師傅稱當初是被詐欺 然法官認為甲若要撤銷78年協議書應當在一年內提出
因此當初協議書仍然有效
因此判決甲要求乙歸還土地房屋產權 於法無據 判甲敗訴
-----------------------------------------------------------------------
甲75年購買道場
乙自從78年便未回過道場 且這二十年間都由甲負擔道場一切水電瓦斯開銷
當初房屋也是甲師傅購買 原屋主聲稱僅在房屋移交時看過甲乙一起出現
不曉的錢是誰出的 然而乙師傅於法庭上也沒辦法提出任何自己財力參與房貸的證據
甲師傅的確持有二十年間一切開銷證明
乙師傅甚至有詐欺他人的前科 刑事已確定判詐欺罪緩刑兩年
不曉得有沒有大大能夠給予建議 這次甲師傅如果上訴
應該要想辦法提出什麼證據 才能夠提高勝訴的機會 讓乙把產權移交回甲呢?
甲師傅沒有錢請律師打官司
因此僅希望是否能有熟諳此類產權糾紛的版友提供意見
甲師傅會自己寫狀紙自力救濟
甲師傅最大的希望是能夠留住道場 永續經營
若有版友大德給予建議
讓道場能夠持續經營
相信也是功德無量 謝謝!
--
All Comments
By Linda
at 2012-03-11T21:15
at 2012-03-11T21:15
By Leila
at 2012-03-13T04:18
at 2012-03-13T04:18
By Hamiltion
at 2012-03-13T13:17
at 2012-03-13T13:17
By Tristan Cohan
at 2012-03-15T19:58
at 2012-03-15T19:58
By Vanessa
at 2012-03-19T09:30
at 2012-03-19T09:30
By Quintina
at 2012-03-19T21:36
at 2012-03-19T21:36
By Annie
at 2012-03-21T08:00
at 2012-03-21T08:00
By Dora
at 2012-03-24T16:54
at 2012-03-24T16:54
By Frederica
at 2012-03-26T14:03
at 2012-03-26T14:03
By Frederica
at 2012-03-29T15:59
at 2012-03-29T15:59
By James
at 2012-03-31T06:25
at 2012-03-31T06:25
By James
at 2012-03-31T20:19
at 2012-03-31T20:19
By George
at 2012-04-04T01:25
at 2012-04-04T01:25
By Isabella
at 2012-04-04T11:23
at 2012-04-04T11:23
By Lydia
at 2012-04-09T04:25
at 2012-04-09T04:25
Related Posts
請問收到法院刑事傳票(死者家屬)
By Regina
at 2012-03-09T14:36
at 2012-03-09T14:36
交通規則問題
By George
at 2012-03-09T11:35
at 2012-03-09T11:35
累犯不得緩刑,但可緩起訴?
By Hardy
at 2012-03-09T01:10
at 2012-03-09T01:10
農舍繼承相關疑義
By Yuri
at 2012-03-09T00:46
at 2012-03-09T00:46
關於房東出入房客的房間
By Elvira
at 2012-03-09T00:07
at 2012-03-09T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