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違章建築如何合法 - 法律Olive · 2011-07-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民國85前蓋的,一樓的遮雨棚和旁邊1.5米走道(約15坪)和前門大鐵捲門,有鄰居檢舉違建,收到通知要拆除.如何解決,如何申請合法(規格如何)!!法律All CommentsSkylar Davis2011-07-10關於違章建築的認定標準以台北市為例.依據~~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本要點之用語定義如下:(一)新違建:指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新產生之違建。(二)既存違建:指民國五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後至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三)舊有違建:指民國五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七)施工中違建:指工程結構尚未完成,現場有工人、機具、施工材料、廢料或構造已完成尚未搬入使用者。(八)即時強制Rosalind2011-07-11沒有救的一定會被拆當時候的建築法律比現在寬鬆民國85年都不合法了你現在不可能會變成合法的...Related Posts剛加完勞健保確確定入伍~公司強迫上勞工安全衛生訓練尋求英文歌名!!這首網誌英文歌關於年資合併計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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