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區的交通用地也可以拿來當空地比嗎? - 法律
By Elvira
at 2014-04-03T00:00
at 2014-04-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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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和鄰居的土地想一起整合請建商蓋房子,可是前面被另一戶的土地檔在前面,他想抬高價錢要我們跟他買,其中最前面有2個地號是交通用地,(他共有4個地號),他一直說靠近裡面的交通用地可以當空地比,所以要用建地的價錢算,真的嗎?可有哪一條法規可以證明他說的對呢?請大大們幫忙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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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Quintina
at 2014-04-06T17:02
at 2014-04-06T17:02
依據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交通用地可以做以下使用,其中並不包含蓋汽車旅館或是蓋小透天房:
1. 按現況或交通計畫使用
2. 交通設施(特定農業區除外)
(1)氣象局及其設備
(2)氣象觀測站、地震測報站、海象觀測站、水文觀測站
(3)雷達站
(4)電信線路中心及機房、衛星站、地平發射站
(5)民用航空站、助航設施
(6)道路之養護、監理安全等設施
(7)汽車修理業
(8)汽車運輸業場站、設施
(9)駕駛訓練班
(10)道路鐵路港灣及其設施
(11)停車場
(12)貨櫃集散站
(13)道路收費站、道路服務及管理設施
(14)其他交通設施
正常情況下應該是買下拆了也沒法動,所以買下拆了以後硬蓋工務科應該不太可能會頒發建築執照(也就是不會有房子的權狀)每年除地價稅外也要繳罰金,萬一被舉報還要被拆除大隊拆遷並支付所有費用,頂多只有使用執照(蓋好能住有土地權狀),所以先請求政府協助才有辦法確定
By David
at 2014-04-04T08:10
at 2014-04-04T08:10
▶▶http://*****
By Bennie
at 2014-04-06T13:24
at 2014-04-06T13:24
帶著資料去管轄的建築管理單位問承辦人員
這裡常有一些似是而非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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