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緩起訴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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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於2/11酒駕(酒測超過0.55)屬公共危險罪,4/11至地檢署開庭,檢察官因考量是初犯故判緩起訴罰款55000(可分3期),5/2收到緩起訴處分書,上面內容只有寫判緩起訴並無罰款金額,是不用繳罰款嗎?還是會有另外再寄繳款帳號來?
如果要繳錢要去哪裡繳?酒駕的紅單還要繳嗎?如果不用繳可以撤銷嗎?
如何撤銷呢?
麻煩各位大大了,也不要再貼文給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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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11-05-09
一 . 緩起訴期間,因尚有撤銷空間,故需確定完成時效後,接到裁決書 才到監理站接受裁罰!不吊扣駕照。
二. ※※緩起訴期滿!監理站會自動寄送裁決書到府!即可持往監理站接受裁罰!屬捐公益的款項,不能折抵罰金,但可聲請異議!
三.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倘刑事罰款高於行政罰款,則行政罰不必繳,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兩則僅擇一而罰,但以行政罰為基準。
四.公益捐不能折抵罰金.所以酒駕罰單必須於法定期限內繳納.
接到判決書後15日內,不必等法院執行,先自動到監理所接受裁罰,則無愈期之虞。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5-06
緩起訴期間,因尚有撤銷空間可議,故法院及監理裁罰等款,均需繳交,待完成緩起訴時程確定後,始可持據退款。酒駕(公共危險罪)之罰款屬罰金,去地方法院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