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問題---第二次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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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2004年時有被捉過酒駕 0.23還是 0.25 ,那時罰款和駕照吊扣一年,
2013/12被捉到酒駕,請問這樣算是累犯嗎?請問我這樣要被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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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是 0.78 請問我這樣和新制有抵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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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這樣是算累犯,等待出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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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12-24
★高大瑋回答★
一.102年6月13日起
酒駕~自行為發生被舉發日起算往前推五年之內.
二次酒駕以上者行政罰依據第35條第三項規定
罰緩9萬元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領.
二.2004年(93年)距今已逾九年~不符第35條第三項規定.
三.2013年12月再度酒駕在監理紀錄上屬於酒駕再犯
記錄永遠存在不會消除.但二者之間於裁罰上互不抵觸.
四.酒測值0.78依規定送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會依證據資料予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
至於起訴後法官會如何量刑~除了本案承審法官外.
任何人都沒有標準答案.
不管法院如何判處~
最後之處罰絕不會低於酒駕行政罰緩的金額。
機 車:67500.
小型車:74000.
大型車:78500.
五.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可先持駕照正本至管轄處罰機關辦理記點或駕照吊扣(銷).並安排道安講習.俟司法機關判決後再處理紅單罰鍰.(不會有逾期加罰的問題)
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章~法院罰金可抵酒駕紅單罰緩.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
倘刑事罰款(法院罰金)高於行政罰款(酒駕紅單).
則行政罰不必繳.需持收據與紅單至監理站辦理
銷案手續.
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
兩則僅擇一高者而罰 (一行為不二罰)
經簡易判決確定(有期徒刑入監者).罰鍰免繳納 .(須持判決書至監理機關辦理銷案).
2013-12-25 00:55:20 補充:
是算再犯~~~但已相隔超過五年不會被依35條第三項行政罰.
0.78如果你已經被當場移送開過偵查庭...
就等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後移送簡易判決.
簡易判決除非必要~~否則不會再開庭.
Kama avatarKama2013-12-28
版大 請問你的案子 後來判了如何?有被關嗎?
如果不方便公開回答,
寄mail給我![email protected]
我也遇到你相同情況。
本身有房貸、保險很怕被關,房子被查封。
Jake avatarJake2013-12-28
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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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3-12-28
你的濃度已經不是罰錢可以了事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說五年內兩次屬累犯 但是刑法規定超過.05屬公共危險.....所以等著檢察官請你喝咖啡了
至於要不要被關..要看你的誠意了....但是最低刑度是勞動服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