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相關問題懇求各位知道的大大幫幫忙 - 酒駕
By Sierra Rose
at 2010-12-28T00:00
at 2010-12-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前幾天我喝了2杯啤酒後開車不小心跟別人A到 酒測值0.27 到警局後的態度很好 也跟對方和解了
1.我有機會可以被判緩起訴嗎?
2.被叛緩起訴後警察開的紅單跟法院判的罰金都要繳 還是只要繳其中一張 因為
看到很多人說有1罪不2罰 可是我不知道怎樣才適用
3.如果被判緩起訴 期間沒有再犯是不是沒有就前科?
4.被判緩起訴一定會有罰金之類的東西嗎?有的話 有什麼方法
可以不被判罰金?
5.我現在要先把警察開的紅單繳掉還是等判決後再去繳?
6.有方法可以不被扣駕照嗎 因為工作需要 被扣駕照我就失業了...
拜託知道的人跟我說一下 我第一次喝酒開車就出事什麼都不清楚 懇求各位大大了...
已更新項目:
社會工作者 請問你一下 (緩起訴期間,因尚有撤銷空間,故需確定完成時效後,才到監理站接受裁罰!不吊扣駕照。
‧ ※※目前酒駕緩起訴處罰!(因為一罪不能二罰)爭議頗多!聲明異議的裁判!終均回歸原點!在交通部尚未邀集內政部、法務部會商解決之前,仍需於完成緩起訴時效後,接受裁罰!否則後果自負! )
這段話的意思是我要等到法院那邊判決確定後再去選擇繳法院的或是警察開的單嗎?
1.我有機會可以被判緩起訴嗎?
2.被叛緩起訴後警察開的紅單跟法院判的罰金都要繳 還是只要繳其中一張 因為
看到很多人說有1罪不2罰 可是我不知道怎樣才適用
3.如果被判緩起訴 期間沒有再犯是不是沒有就前科?
4.被判緩起訴一定會有罰金之類的東西嗎?有的話 有什麼方法
可以不被判罰金?
5.我現在要先把警察開的紅單繳掉還是等判決後再去繳?
6.有方法可以不被扣駕照嗎 因為工作需要 被扣駕照我就失業了...
拜託知道的人跟我說一下 我第一次喝酒開車就出事什麼都不清楚 懇求各位大大了...
已更新項目:
社會工作者 請問你一下 (緩起訴期間,因尚有撤銷空間,故需確定完成時效後,才到監理站接受裁罰!不吊扣駕照。
‧ ※※目前酒駕緩起訴處罰!(因為一罪不能二罰)爭議頗多!聲明異議的裁判!終均回歸原點!在交通部尚未邀集內政部、法務部會商解決之前,仍需於完成緩起訴時效後,接受裁罰!否則後果自負! )
這段話的意思是我要等到法院那邊判決確定後再去選擇繳法院的或是警察開的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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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Callum
at 2010-12-28T17:22
at 2010-12-28T17:22
五、汽車駕駛人有酒駕,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註:抽血濃度/200=酒測值‧ 現行酒駕,0.56以上者,依公共危險移送者,警察不開單,不扣照!車輛移置保管,得領回!不扣車;0.25以上,0.55以下者,警察開單,查扣移置保管車輛,不扣照!則需完成裁罰,檢據領車。 ‧ 警察在抓酒測時0.55以下就用酒後駕車告發,因沒超過公共危險罪標準,通常是要開立罰單(也就是說0.55以下罰單去繳一繳就沒事了)。‧ (1)超過0.56就是以公共危險罪移送~但是不能開單 (因為一罪不能二罰)
移送地檢處,就是把當事人依現行犯來偵辦,移交到地檢署。‧ (2)法官會依資料記錄,依判例都會判3-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得以易科罰金。‧ (3)因為民眾反應0.56以上要繳交酒後罰單跟易科罰金二條不符合公平原則 所以現令法規以改為0.55以下開單0.56以上為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 緩起訴期間,因尚有撤銷空間,故需確定完成時效後,才到監理站接受裁罰!不吊扣駕照。‧ ※※目前酒駕緩起訴處罰!(因為一罪不能二罰)爭議頗多!聲明異議的裁判!終均回歸原點!在交通部尚未邀集內政部、法務部會商解決之前,仍需於完成緩起訴時效後,接受裁罰!否則後果自負! 酒後駕車裁罰金額表 到案時間 酒精農度 超過規定標準 期限15日內自動繳納 逾期 ‧30天內‧ 逾期 60日內 逾期 60以上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15000 16500 19500 22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19500 21000 24000 27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25一0.4 22500 24000 27000 30000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0000 31500 34500 37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4500 36000 39000 42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41一0.55 37500 39000 42000 45000 機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45000 46500 49500 52500 小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49500 51000 54000 57000 大車駕駛吐氣酒精濃度0.56以上 52500 54000 57000 60000 ***酒駕加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照吊扣管收一年***
***郵寄或寄存送達,分別於收到、寄存日之翌日起算15日**25日內視為期限內。
2010-12-29 19:33:47 補充:
緩起訴是法院先繳交!警察開的!則待緩起訴確定證明後,才接受裁罰!
By Andrew
at 2010-12-28T21:59
at 2010-12-28T21:59
2.被叛緩起訴後警察開的紅單跟法院判的罰金都要繳 還是只要繳其中一張 因為
看到很多人說有1罪不2罰 可是我不知道怎樣才適用 ==>>問問你自己,你怕法院還是怕監理單位,繳法院的處分金就好,別聽信那些有的沒的,叫你兩邊罰,這樣你還要問嗎?有錢要罰還不簡單
3.如果被判緩起訴 期間沒有再犯是不是沒有就前科?==>>沒前科
4.被判緩起訴一定會有罰金之類的東西嗎?有的話 有什麼方法
可以不被判罰金?==>>你去地檢開庭了嗎?判你緩起訴捐款,如你想用服勞役取代
當庭跟檢察官說,看他答不答應
5.我現在要先把警察開的紅單繳掉還是等判決後再去繳?==>>不需繳,等判決,
重點:不管判決怎樣,你都不要繳,信我得利
6.有方法可以不被扣駕照嗎 因為工作需要 被扣駕照我就失業了... ==>>駕照是一定要吊的,看你現在要被吊還是判決出來吊還是看到罰單被撤銷再吊
別看那酒精濃度幾%要罰多少,監理的數據抵不上法院的判決,一個機關可以叫你去坐牢甚至槍斃,一個地方只是要你繳錢,你認為那個地方大,你怕那個地方你就尊重它吧
祝好運
By Megan
at 2010-12-29T03:37
at 2010-12-29T03:37
但是駕照非吊扣不可,這是明文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這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酒精濃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4 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五以上。
刑法第 185-3 條公共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這裡的標準是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就必須以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了。不過,如果未逾上述標準(在○.二六至○.五四毫克間),但輔以其他客觀事實(如蛇行、肇事等)作為「不能安全駕駛」的判斷時,亦應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之規定移送法辦處以刑罰。
不過,若是酒駕肇事了,都要以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倘若還肇事逃逸,更是罪加一等!
另外,民事責任部份,肇事者對於被害者除了有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外,尚有民法第195條關於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侵害的非財產權上的財產的侵害。
肇事後並未逃跑,那就要視被害者受傷程度;如果只有皮肉傷那就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造成重傷,刑法第278重傷罪;致死,刑法第276過失致死罪。
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只要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在一審前撤回過失傷害的告訴,行為人可以不必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無論被害人有沒有原諒或和解,法院都會依法訴追。
換句話說,酒醉駕車肇事後,行為人只能與被害人就過失傷害罪部分達成和解,但是公共危險罪部分依然是有罪的。
當然,法官在審理時還是會對行為人犯後態度作考量,如果行為人對過失傷害罪部分於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在審理時還是有可能對行為人從輕量刑,或施以緩刑宣告,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By Andy
at 2010-12-28T12:06
at 2010-12-28T12:06
1.酒測值0.27,應該是沒有酒駕的問題,因為在誤差值正負0.2之內
(超過0.25才有酒駕的問題),警察應該不會開你酒駕罰單才是
2.酒測值0.55才有公共危險罪的問題,才會有前科,才會到法院,才會有緩起訴的問題.你沒有超過0.55所以不會到法院~
3.聽你這樣說,你這樣好像酒駕就成立了.因為你沒堅持你的酒測值0.27在誤差範圍內,那你就必需要繳交罰金,我記得大約二萬元左右,並要吊扣駕照一年,這是確定的,而且這一年不能夠開車,(不能違規被警察攔下來開單,不然就要罰9000元以上的罰單,而且駕照會被吊銷,需要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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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我想詢問:雖有喝酒但停駛沒開車這樣算構成酒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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