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罪易科罰金為45000元~~~刑事罰
警察舉發所開的紅單為45000元~~~行政罰
(1).若採服公益捐款:公共危險罪(緩起訴)公益捐款金額45000元-警察舉發開立的紅單45000元=0
只要繳清公益捐款直接拿收據致監理站註銷紅單__如此兩案一併註銷!!
(2).若採服社會勞動:法院判決罰款45000元/1000元=45天必須服勞役45天(6小時折合1日)且紅單必須全數繳清!
因每次爬文都會有不一樣回答~所以想再次請問各位大大~
酒駕於97年5月中.~但我當時是罰公益捐款4萬5~但另外我紅單也
4萬5~2者也都繳清了..
但我想問各位大大.如上(1)可以相互抵銷.那我所繳的紅單可以
追回嗎?
警察舉發所開的紅單為45000元~~~行政罰
(1).若採服公益捐款:公共危險罪(緩起訴)公益捐款金額45000元-警察舉發開立的紅單45000元=0
只要繳清公益捐款直接拿收據致監理站註銷紅單__如此兩案一併註銷!!
(2).若採服社會勞動:法院判決罰款45000元/1000元=45天必須服勞役45天(6小時折合1日)且紅單必須全數繳清!
因每次爬文都會有不一樣回答~所以想再次請問各位大大~
酒駕於97年5月中.~但我當時是罰公益捐款4萬5~但另外我紅單也
4萬5~2者也都繳清了..
但我想問各位大大.如上(1)可以相互抵銷.那我所繳的紅單可以
追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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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問各位大大.如上(1)可以相互抵銷.那我所繳的紅單可以
追回嗎?
你的事件已經被罰暸兩次了。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聲明異異狀))敘明已經接受法院裁處,但監理所的罰單顯然已造成一罪二罰的情形,請法院逕自裁判撤銷監理所罰單,超收部分應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