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第10條 (我被罰款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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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超過規定期限去辦理醫師歇業手續,我被罰款兩萬元。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98/07/01從原本住院醫師訓練完畢的醫院離職,

辦理離職手續時,醫院行政人員有口頭告知我應在一個月內至衛生局

辦理歇業手續。但由於七月八月都在準備專科醫師考試,無暇去辦理。

直到98/08/28至衛生局辦理時,現場才知道醫師法規定歇業三十日內

必須向發照機關報備,否則罰款兩萬到十萬。

辦理的人員要我簽一張切結書表示確認超時辦理歇業,"自願"接受罰緩。

因為必須要先簽了才能辦理歇業手續,我只好簽了,並完成辦理。

現在我收到政府寄來行政裁處書,限我十五日內繳納,否則強制施行。

我覺得還滿不服氣的~~ 因為離職時醫院告知我的行政人員也不知道要罰款,

一個月期限到的時候也沒有人通知我、催我辦理阿,

直到我考完試有空去辦手續的時候才讓我知道要罰款,而且要罰兩萬!

我了解這個一個月內的規定應該有他的道理,但我又沒有在這段時間內

執業或把我的執照給別人使用還怎樣,

請問這件事我有甚麼轉圜的餘地嗎...

裁處書中寫到,若不服本裁處可在三十天內提起訴願,提了有用嗎?怎麼提呢?

罰款逾期不繳要強制執行,是甚麼狀況?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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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09-20
原PO不是在考醫師國考的時候就已經充分熟讀過相關
James avatarJames2009-09-23
醫事法規了嗎? 況且目前法規很容易在網站上查到
Wallis avatarWallis2009-09-26
怎能推托自己不知,並且怪罪行政人員? 真的過了國考?
Olga avatarOlga2009-10-01
建議:2萬對月入10幾萬的醫師應是區區小數,盡快繳了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10-02
醫師國考不含醫事法規
Mia avatarMia2009-10-07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10-09
首先我沒有怪罪行政人員而是表示連醫院行政人員也不知道
Mia avatarMia2009-10-13
要罰款兩萬元,第二我國考時沒有醫師法這一科,第三我認為
Dinah avatarDinah2009-10-18
R剛說"真的過了國考?"這句有人身攻擊之嫌,建議R以後不要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10-23
這樣說了,第四我就是因為離職後歇業才沒有薪水這麼多萬,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10-26
你只要知道法秩序的規範有要求一個月內辦理手續的義務即可
Yedda avatarYedda2009-10-30
至於要不要罰,會怎麼罰的細節,並不是那麼重要.
Hazel avatarHazel2009-11-04
只要理解到"法所不許",那麼處罰就沒有太大的疑問,兩萬已經
Queena avatarQueena2009-11-04
是法定最低額了,想花時間精力去再拗少一點,就試吧,但完全
Thomas avatarThomas2009-11-04
免除的可能,應該很難期待.
Susan avatarSusan2009-11-07
所持看法與樓上E大相同,但願意指引原PO 一個方向: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11-08
以行政機關違反照顧義務為由提起訴願,並持德國聯邦
Quanna avatarQuanna2009-11-08
行政法院見解主張回復原狀請求權,惟須言明該回復原
Leila avatarLeila2009-11-11
狀請求權,尚未成為社會法領域外其他行政之一般法理.
Rachel avatarRachel2009-11-13
德國聯邦行政法院見解也未必為我國實務所採納,供參考
Hedwig avatarHedwig2009-11-15
哪個行政機關違反怎樣的照顧義務?在下愚拙無法理解
Gary avatarGary2009-11-17
如果連訴願的對象與理由都無法清楚表示,是否訴願一途恐
Sarah avatarSarah2009-11-18
為白費力氣?
Emma avatarEmma2009-11-22
因為依行政罰法8,18I,罰鍰的裁處依內文的原因事實,可能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11-26
有其它漏未斟酌的減輕事由,若確未斟酌,未必就無不當:)
Andrew avatarAndrew2009-11-30
但斟酌沒斟酌,講白了就是筆下幾行字,嘴上幾句話;可能哭哭
半天最後還是一毛不減Orz
Yedda avatarYedda2009-12-04
我都叫那關說條款說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