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是否應判刑法 - 法律
By Odelette
at 2002-12-20T09:40
at 2002-12-20T09:40
Table of Contents
首先,我們相信很少醫療機構會故意殺人,而且,故意殺人可以直接適用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予以極高刑度之處罰,因此,在此不討論醫療中的故意殺人。
醫療過失並不只有"醫死人"的一項而已,基本上,我個人認為可以這樣分類:
(1)管理過失
(2)護理過失
(3)治療過失
其中,關於治療過失,個人以為不宜以刑罰法律予以處罰,否則,以後不曉得
還有哪個醫生敢醫治那種命在旦夕的病患,但這種患者,往往才是最需要被醫治的。
況且,治療過失根本很難認定,有時候是患者自己的時候到了,在有限的醫療技術
之下,實在也救不了他;如果把治療過失也納入刑罰處罰,那麼,國家偵查資源,真不
知要浪費多少在無意義的偵查和訴訟之上。
至於管理過失,個人以為還是用刑罰處罰比較好。原因無他,只因為,如果不用刑罰
處罰管理過失,而只用民事賠償解決,那麼,如果有一間大醫院在計算"管理經費"和
"過失賠償風險"之後,發現前者大於後者,那麼,這間醫院就不會太在意管理。
況且,患者家屬有時處在相當弱勢無助的地位,而民事訴訟是完全的對抗主義,對患者
家屬來說,當他們發動訴訟時,是不是要考慮,他們沒錢請大律師,醫院卻可能可以
請一個律師團來跟他們耗?而且,以患者家屬之弱勢,要他們去哪裡蒐集足夠證據?
但是,如果有國家刑罰權隨時伺候,一則院方不敢疏忽管理,二則,一旦有管理疏失,
國家有足夠的資源和公權力可以控告院方,畢竟國家刑罰權與偵查權的發動,都伴隨
著龐大的國家機器。
至於護理過失,個人認為,護理人員不具有管理權力,也不具有醫師的業務特殊性,
打個針也會打錯,那跟刑法規定"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過失定義,有何差別?
因此,固然可以以特別刑法規範其處罰,但或許也可以直接適用刑法第二七六條第二項
業務過失致死的規定,予以處罰。
而這三項過失背後,都有所謂"受雇人侵權"的問題,可能使醫院必須負賠償責任。
然而,就現況而言,儘管民法一八八條第二項規定所謂"衡平責任",但是,據說這
個條文是民法出了名的無用條款,因此,醫院管理人員,醫師,護理人員過失致死
的情況,只要醫院能證明其雇用該人員時無過失,好像也沒辦法要醫院賠錢。
而如果要管理人員,醫師,或護理人員自己賠錢,說真的,那只會讓人命看起來很不
值錢而已;剛出道的醫師月薪七萬五左右,當到主治好像也才二十幾萬,更別說管理人員
或護理人員,恐怕是更賠不起人命的錢。
所以,民事賠償,其實幫助不大。
--
第二百七十一條予以極高刑度之處罰,因此,在此不討論醫療中的故意殺人。
醫療過失並不只有"醫死人"的一項而已,基本上,我個人認為可以這樣分類:
(1)管理過失
(2)護理過失
(3)治療過失
其中,關於治療過失,個人以為不宜以刑罰法律予以處罰,否則,以後不曉得
還有哪個醫生敢醫治那種命在旦夕的病患,但這種患者,往往才是最需要被醫治的。
況且,治療過失根本很難認定,有時候是患者自己的時候到了,在有限的醫療技術
之下,實在也救不了他;如果把治療過失也納入刑罰處罰,那麼,國家偵查資源,真不
知要浪費多少在無意義的偵查和訴訟之上。
至於管理過失,個人以為還是用刑罰處罰比較好。原因無他,只因為,如果不用刑罰
處罰管理過失,而只用民事賠償解決,那麼,如果有一間大醫院在計算"管理經費"和
"過失賠償風險"之後,發現前者大於後者,那麼,這間醫院就不會太在意管理。
況且,患者家屬有時處在相當弱勢無助的地位,而民事訴訟是完全的對抗主義,對患者
家屬來說,當他們發動訴訟時,是不是要考慮,他們沒錢請大律師,醫院卻可能可以
請一個律師團來跟他們耗?而且,以患者家屬之弱勢,要他們去哪裡蒐集足夠證據?
但是,如果有國家刑罰權隨時伺候,一則院方不敢疏忽管理,二則,一旦有管理疏失,
國家有足夠的資源和公權力可以控告院方,畢竟國家刑罰權與偵查權的發動,都伴隨
著龐大的國家機器。
至於護理過失,個人認為,護理人員不具有管理權力,也不具有醫師的業務特殊性,
打個針也會打錯,那跟刑法規定"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過失定義,有何差別?
因此,固然可以以特別刑法規範其處罰,但或許也可以直接適用刑法第二七六條第二項
業務過失致死的規定,予以處罰。
而這三項過失背後,都有所謂"受雇人侵權"的問題,可能使醫院必須負賠償責任。
然而,就現況而言,儘管民法一八八條第二項規定所謂"衡平責任",但是,據說這
個條文是民法出了名的無用條款,因此,醫院管理人員,醫師,護理人員過失致死
的情況,只要醫院能證明其雇用該人員時無過失,好像也沒辦法要醫院賠錢。
而如果要管理人員,醫師,或護理人員自己賠錢,說真的,那只會讓人命看起來很不
值錢而已;剛出道的醫師月薪七萬五左右,當到主治好像也才二十幾萬,更別說管理人員
或護理人員,恐怕是更賠不起人命的錢。
所以,民事賠償,其實幫助不大。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Noah
at 2002-12-23T10:29
at 2002-12-23T10:29
By Annie
at 2002-12-25T17:47
at 2002-12-25T17:47
By Lauren
at 2002-12-26T21:25
at 2002-12-26T21:25
By Joe
at 2002-12-30T23:08
at 2002-12-30T23:08
Related Posts
醫療過失是否應判刑法
By Isabella
at 2002-12-19T22:04
at 2002-12-19T22:04
Re: 司法改革與正義的陰影(李茂生)
By Daniel
at 2002-08-18T00:48
at 2002-08-18T00:48
司法改革與正義的陰影(李茂生)
By Suhail Hany
at 2002-08-01T00:03
at 2002-08-01T00:03
美國司法審查制度的由來?
By Joe
at 2002-06-01T00:16
at 2002-06-01T00:16
美國司法審查制度的由來?
By Anthony
at 2002-05-31T23:57
at 2002-05-31T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