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誹謗者】
勿以身試法 四處誹謗造謠損毀他人名譽
或是以ptt line等軟體騷擾他人
殷鑑不遠 知法犯法者會被處以嚴厲之刑!
請各位參考LAW板 https://www.ptt.cc/bbs/LAW/M.1404442056.A.F97.html
以及新聞報導 http://ppt.cc/tIGL http://ppt.cc/D8Hn http://ppt.cc/8X15
切勿心存僥倖!
miwawa5566 業界司法平台團隊。
※ 引述《konigi56 (koni)》之銘言:
: Redwing13 明知不可為不當行為
: 卻故意,並與多名人員行為分擔,其為極度危險之人物!
: 以惡害持續通知之方式,施行取財之事實。
: 惟本ID 實體人格之所有權者,已明示不願交付。
: 其即施以連續性、毀滅性之多ID散佈扭曲之事實。
: 至人生活受到重大的影響。皆已將相關
: 紀錄備存! 交付司法單位判讀!
: IP: 140.112.73.135
: 211.22.7.197
: 兩IP之 T. R時間將交付司法!
: miwawa6688 業界司法平台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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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身試法 四處誹謗造謠損毀他人名譽
或是以ptt line等軟體騷擾他人
殷鑑不遠 知法犯法者會被處以嚴厲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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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新聞報導 http://ppt.cc/tIGL http://ppt.cc/D8Hn http://ppt.cc/8X15
切勿心存僥倖!
miwawa5566 業界司法平台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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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dwing13 明知不可為不當行為
: 卻故意,並與多名人員行為分擔,其為極度危險之人物!
: 以惡害持續通知之方式,施行取財之事實。
: 惟本ID 實體人格之所有權者,已明示不願交付。
: 其即施以連續性、毀滅性之多ID散佈扭曲之事實。
: 至人生活受到重大的影響。皆已將相關
: 紀錄備存! 交付司法單位判讀!
: IP: 140.112.73.135
: 211.22.7.197
: 兩IP之 T. R時間將交付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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