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使用圖書館影片的著作權問題 - 法律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09-06-23T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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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vix (B.Pt.Ga.)》之銘言:
: 不好意思 因為不才是圖資領域背景,
: 對於法律的部份除了這一學期的圖書資訊法規課以外,
: 可以說幾乎是一無所知,
: 剛才已經把著作權法的100多條稍微看完,
: 但對於我所擬的這個個案和擬答還是有一些不暸之處,
: 尤其涉及民法部分的認識幾乎是零。
: 在此想請大家幫忙協助,
: 感謝<(_ _)>
: *案例
: 讀者A向大學圖書館B外借一家用版影片,其借書過程由工讀生C獨立操作完成
: ,借閱過程中僅告知還片期限以及逾期罰款的計算,但未告知公播版與家用版的
: 差別即將影片借給讀者A,讀者A不知道其差別便在一上百人的課堂上播放
: ,播放過程中遭到有人檢舉,引起影片廠商D的關注。
*回應:圖書館工讀生並沒有義務「口頭提醒」所有借閱人要注意不可以印超過三
分之一、不可以燒錄圖書館光碟、不可以毀損設備、不可以............
如果要講,講不完啦!
而且影片在播放時一定有一些著作權聲明,一般來說讀者一定懂聲明的意
思,此時他就應該將影片停止播放。
試想,你去租影片,店家有提醒你不要侵犯著作權的義務嗎?義務應以法
律訂之。

: 一些定義
: 第3條 七、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
: 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向公眾傳
: 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電或其他
: 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影像向公
: 眾傳達者,亦屬之。
: 十二、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 *試問:
: 1.讀者A若是校外人士,後續該如何處理?
*回應:很簡單啊~這是屬於廠商D與A讀者之間的法律糾紛。
: 2.讀者A若是校內學生(未滿20歲),後續該如何處理?
*回應:很簡單啊~這是屬於廠商D與學生A讀者之間的法律糾紛,連他父母都有事。
但是圖書館沒事。
: 這部份好像牽涉到民法,
: 但我沒有太多概念...
: 3.圖書館B須負何法律責任?
*回應:圖書館B沒有法律責任。
: 4.工讀生C未明確告知公播版及家用版影片的差別,其過失該如何處置?
*回應;工讀生C沒義務告知讀者不可以將影片用於違法用途,讀者本身應自行負責。
: 這部份比較困惑,
: 著作權法裡好像沒講到類似的內容,
: 有同學解釋說現在播放影片,前面都會註明版權,而且圖書館借閱資訊給閱聽人,
: 本來即是以對方不以營利、公眾播放為宗旨。
: 所以不須行使"告知"義務...
: 法源?
*回應:並非說不需行使告知義務由法律規定,是法律是否要規定,圖書館有義務告
知此類資訊。而法律是沒有規定的。
: 5.影片廠商D該如何對圖書館B以及讀者A做求償?
*回應:廠商D只能對讀者A求償,至於如何求償,上法院再說吧

: 廠商D的定位該如何解釋?
: 因為他不是原著作人,
: 依照以下幾條所言的契約約定,
: 廠商可以說是雇用人或出資人嗎?
: 第11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
: 作人者,從其約定。
: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
: 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 第12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
: 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
: 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回應:例如你將星艦迷航記家用版公開播放,事實上美國派拉蒙公司有著作權,是他出
資拍攝,但是國家的廠商有代理權,因此廠商的權利就是代理權。

: 然後讀者A究竟算不算犯法?
: 第55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
: 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
: 發表之著作。
*回應:第五十五條顯然是以演唱會為例,而公播版可能不適用?
: 6.如果讀者A還向在場所有人收取20元營利,那該如何處置?
*回應:那麼廠商D就可以向讀者A要求更高的賠償。
: 營利似乎就確定犯法了,
: 但法源是??
: 可求取金錢賠償
*回應:侵權賠償是屬於民法的層次,不過至於怎麼判,要看法院了。

: 第84條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
: 求防止之。
: 第85條 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
: 償相當之金額。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
: 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 然後有兩年內的時效
: 第89- 1 條 第八十五條及第八十八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
: 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7.如果讀者A明知不可公開播放還佯裝不知情,那該如何處置?
*回應:不管知不知情,法律責任不可能因為不知情而減免。

: 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
: 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8.如果讀者A是學校教師,其用意是在課堂上播放作為教學輔助之用(也未收取金錢),
: 相關處置為何?
: 看了以下法條,似乎用在教學輔助上是OK的?
: 即使是家用版也一樣嗎?
: 第87- 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前條第四款之規定,不適用之︰
: 一、為供中央或地方機關之利用而輸入。但為供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之利用而輸入或
: 非以保存資料之目的而輸入視聽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不在此限。
: 輸入的定義為??
: 二、為供非營利之學術、教育或宗教機構保存資料之目的而輸入視聽著作原件或一定
: 數量重製物,或為其圖書館借閱或保存資料之目的而輸入視聽著作以外之其他著
: 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並應依第四十八條規定利用之。
: 第55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
: 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
: 發表之著作。
*回應:輸入的定義可由捐贈或採購。
基本上你在8中舉的法條,就類似圖書館製作重製物進行保存,例如古書善本,
以數位掃瞄的方式進行重製。
: 9.整體事件可用哪些方案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 這部份我想到的有
: ^工讀生在讀者借閱的時候即告知其相關規範(不可公開播放之類的)
: ^影片封面再度放置相關法條的字條
: 麻煩了<(_ _)>
*回應:其實這些並不是義務,工讀生實在沒有必要詳列不可以用在那些地方,也不可能以
法律規範工讀生要講那些規範給讀者聽。
影片封面已有家用版字樣,而卻用在非家庭觀賞,顯然讀者有責。
購買影片公播版即可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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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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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09-06-25T02:33
感謝 看來圖書館和工讀生還是有一點保障的~

我一定要捺指紋嗎?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09-06-23T13:52
第 212 條 法院或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得實施勘驗。 第 213 條 勘驗,得為左列處分: 一、履勘犯罪場所或其他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 二、檢查身體。 三、檢驗屍體。 四、解剖屍體。 五、檢查與案情有關係之物件。 六、其他必要之處分。 第 215 條 檢查身體,如係對於被 ...

數罪併罰排除易科罰金??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09-06-23T12:33
這幾天看到新聞有公佈這項 阿姨很高興的去法院 看守所問遍遍 不知道是南投偏僻還是太涼 都沒有什麼動作 還說南投看守所沒有一個通過申請 有看到當事人有簽申請書 檢察官上面寫不准 當事人犯的是兩項地下賭博罪 已經先繳了一部分的錢 還有四個月法官跟檢察官不給使用易科罰金 所以需要進去受刑.. 可是我看到台北有 ...

請問如遇到吵架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09-06-23T10:24
很無奈的,家有惡鄰,為害鄉里,大家有致一同 報警也無效用,他也不怕 屬於大錯不犯,可是小錯一直犯的 有時候還會跑來我家吵,請問如果用相機錄下他的行為 會不會犯了肖像權, 在影片中對方有不當言語,我可以籍此告他嗎 -- 不是我玩球、是球玩我 - ...

請問台東的開業律師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6-23T09:57
如題 我想找在台東的開業律師,已找過台東律師公會 但找不到網站,希望知道的朋友們可以告知 沒有特定要找誰,想先了解有多少人?有哪些人? 若有連絡方式更好,謝謝大家 - ...

失當的保證人制度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09-06-23T09:45
※ 引述《Qest ()》之銘言: : 我只是代PO = =and#34; : 1、任何一家公家機關與私人公司,都是經過筆試、口試、面談、 : 甚至身家調查等等關卡,才擇優錄取所需的人員。 : 萬一,此新進人員錄用不當,其擔負面試重任之長官不但無責, : 反而由不相干的保證人負擔一切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