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
因為小弟準備要去當兵
需準備6張的生活照供貼莒光簿使用
今天拿照片去照相館洗
老闆說:先生,要洗11張(含)以上一張是算五元;
如果你洗11張以下,一張要算十元!
想請問大家
這種感覺對於消費者我而言,感覺有被強迫消費的感覺
那在法律上....老闆這樣規定....算是合法的嗎?
這算是照相業者可以自行擬訂的收費方式嗎?
有版友可能會說那就去別間洗阿...
只是我有點急....而且遇到這種情形...很想知道這樣到底合不合理?
請大大們為我解惑吧!謝謝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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