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妨害風化的不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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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看這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1/78...我現在是自己用分級制度去解釋,其他懂法律的人,希望能為我解答一下,還是其實是警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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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avatarNoah2010-11-04
新聞內有以兩點1.從色情網站下載性交或全裸圖片轉貼到自己部落格2.以口頭、伊媚兒告知,或將帳號密碼寫在留言版,網友即可「自由進出」。再來刑法第 二百三十五 條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散布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大法官解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11-05
大法官提到暴力、性虐待、**交這些玩意兒是猥褻品,但是並沒有說除此三項之外的通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