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作方面(薪資規定.. - 法律
By Steve
at 2011-01-10T00:00
at 2011-01-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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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請問一下餐飲業適用於勞基法但是雇主藉口說是私人不便給予勞基法是否可以請求協助?2.由於有分早晚班制度所以目前都是以時薪計算只要事情做完就可以打卡下班那想請問這樣是也要打到30分鐘才算半小時的薪水還是依照雇主說的算?3.那說事情沒有做好方面可以隨意扣薪水的媽?當初要進去工作時有叫我們簽一份什麼書我忘記了是幾年前簽的內容大概有薪資剛進去80吧幾個月後會生85滿一年要雇主覺得OK才有可能生90沒有勞健保只有團保還有一些注意事項哪裡做不好會扣多少錢之類的只有雇主那邊的一份我們這邊沒有~~~這樣表示我們不能再要求什麼的意思媽?看一些知識家的說法提出檢舉,要有證據.薪資證明.打卡紀錄.或勞健保 勞退6%投保明細等等.相關單位才會受理.但是怎樣才算證據?他的匯款證明?我是直接匯入存摺的打卡那張也不給我們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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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01-11T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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