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拋棄繼承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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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父母從小離異
而且從大學之後再也沒聯絡過母親,不知母親過得如何,僅知她身上留有一屁股債,而且高
達幾千萬,如果哪一天她死了,是否要我”知道”母親死了才開始起算三個月內要向法院申
請拋棄繼承?那如果她死了我們家的人卻都不知道,是不是就當作他繼續”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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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10-11
就結論而言,是可以這樣說沒錯。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10-16
準確來說,你媽媽死亡的瞬間,她的配偶跟子女就繼承了
她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並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的時候
開始算3個月內可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只是剛好你是
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所以得知媽媽死訊的時候也等於知道
自己可以繼承的時候。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0-21
債主會讓你這樣做?沒這麼好心
討債公司如果讓你這樣早就倒了
Erin avatarErin2021-10-26
一般來說國稅局和戶政會發通知給你,通知是寄往戶籍地,
國稅會請你趕快來報稅,戶政會請你來辦理除戶,所以除非
你常年不在戶籍地,不然很難不知道
Leila avatarLeila2021-10-31
原來如此,所以假設我媽死了,政府就會通知我就對了,
感謝解惑
Irma avatarIrma2021-11-04
繼承人要舉證「知悉」其得繼承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