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就是我朋友有一次去跟人家飆車..然後警察有拍到他的車牌於是就寄了一張通知單~請他去警察局作筆錄~因為當時後去飆車的時候我朋友是給人家載的~然後他現在忘記是誰了..~所以他問我可不可以說是我騎的~我就說好就跟著我朋友去做筆錄了.然後現在當時騎車的人已經找到了前幾天我們一起去做筆錄~結果當時騎車的人去做筆錄警察問他一些事情都不符合~所以就不能做筆錄~所以警察還是以為我騎的~~然後現在警察又說要加我們一條妨礙工務�
關於替人頂罪的煩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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