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毀謗(很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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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朋友加盟了某間有名的鹽酥雞店

經營近半年,總店所供給的貨源越來越差

不僅常常缺貨,給的肉類也是骨頭多、裹粉多

客人經常抱怨

而朋友也跟總店反應過,總店置之不理

而後,朋友氣不過,將近半年所收集的缺貨貨單、瑕疵貨源的照片

寫在自己的部落格上

結果被總店發現,總店發了律師函說要告朋友毀謗

但這類有憑有據的抱怨,算是毀謗嗎?

合約裡有說明一條,不可對外發表有關總店的各項評論,

律師函是說朋友違反了此條。

請問,這樣告毀謗會成立嗎?(告違約才會成立吧?)

麻煩各位版友解答,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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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9-05-06
違約是違約,誹謗是誹謗,既然能證明為真實又與公益(消費者
權益)那就不是刑事誹謗而只有純粹違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