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火車站附近與計程車發生擦撞
原因是計程車緊急剎車,而我騎機車要直行,車煞不住而撞到他車子的屁股
我當時時速也不快約20~30km/hr
後來我到警局做完筆錄後,向同學說事情發生的經過
多半的人說:「為甚麼不趕快騎走?他又沒證據說明是你撞到人?」
如果這樣逃跑算是肇事逃逸嗎?
對方可以記下車牌或是調閱錄影監視器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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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計程車緊急剎車,而我騎機車要直行,車煞不住而撞到他車子的屁股
我當時時速也不快約20~30km/hr
後來我到警局做完筆錄後,向同學說事情發生的經過
多半的人說:「為甚麼不趕快騎走?他又沒證據說明是你撞到人?」
如果這樣逃跑算是肇事逃逸嗎?
對方可以記下車牌或是調閱錄影監視器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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