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法律專業人士如果跟女友同居發生多日口角而因為一時衝動打傷了她(她有驗傷.當時現場無人證.可是他朋友事發半個小時後有來到現場)隔天他口頭向原諒了我.也複合繼續同居我也用盡全力去彌補改變10天後又因為一些問題而分手然後她隔天去警局備案要告我傷害罪她也很清楚明瞭的跟我說她要6萬可是我卻拿不出這個錢..請問我該怎麼做?如果真的和解失敗要跑法院請問有專業人士能評估判緩起訴或不起訴的機率大嗎?還是判6個月以下得以易科罰金的機率大?我非常後悔..試問如果他朋友不是現場目擊我打她而是事發後半小時才看到他受傷了這樣他朋友可以算證人嗎?驗傷單上寫:左頸擦傷.左大腿挫傷併瘀青.右膝挫傷
關於被告傷害罪贈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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