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詐欺後提訴訟狀及訴訟上的一些問題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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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有朋友被詐騙集團騙錢,後詐騙集團車手(19歲)被以偽造公文書和詐欺取財起訴

本件業經高雄地院判偽造公文書罪確定

但是因為朋友在判決終結前未提附帶民事賠償

只能循一般的民事訴訟救濟

目前打算以侵權行為請求被告和其父母為連帶損害賠償

問題:
1.得否持刑事判決書去國稅局查詢被告及其父母之財產狀況?
如若以此方式無法查詢,是否還有其它方式?

2.當事人父母姓名資料皆不清楚,此部份應該如何書寫?

3.因為被告住所在桃園,如以侵權行為地高雄為起訴
 判決勝訴後若要強制執行(或假執行),是否得和執行處人員一同到桃園在場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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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1 10/09 - □ ▁▁▁▁
18122 10/09 - □ ▕≡ ≡▏可以不要再吃廣告文了嗎...
18123 10/09 - □ ▕▼▼▼▼▏我已經受夠這種像處罰遊戲
18124 10/09 - □ ▕▲▲▲▲▏的吃東西方式了......
18125 10/09 - □ /██\
18126 10/09 - □ | \ by卡卡獸的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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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6-09
很實務的問題 抱歉~~我們沒什麼實務經驗 幫不上忙~XD
Mason avatarMason2011-06-12
等他20歲在告 民事訴訟期限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