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誘拐未成年的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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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17歲(高中).從A城市來B城市讀書我20歲從C城市來B城市讀書我們曾經同居(現在女友搬回學校了)不過我租的房間內仍有他的衣物但因在外地讀書的關係所以女友不在"法定居所"居住而我也從未限制女友返回現在她爸媽發現了要告我誘拐未成年這樣會成立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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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1-10-09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和誘罪)【告訴乃論】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240條第1項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成立,法律上實務之認定:刑法之和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