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後要去調解委員會的問題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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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我騎機車對方是腳踏車是個老媽媽他腳踏車行於三線道的二線道那我看到他時因為一線道禁行機車所以我彎到第三線騎結果對方向第三到偏來我閃避不即被他撞上之後他車倒地我車倒地向前滑行約一公尺我只有擦傷和輕微扭傷(但因為是手部,而我在飲料店上班,上的很痛苦)而對方因為沒有戴安全帽而傷到頭部(目前已出院)我那時有經過酒測沒喝酒我沒超速沒無照但是初步研判分析表很我:1.涉嫌違反交通號誌對方:1.涉嫌違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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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10-04
(1)該處有號誌就需要影片釐清目前因為沒有影片雙方各執一詞,所以無法判定(2)有受傷記得去醫院診療,取得病歷以防日後對方單方面提出過失傷害,你無法因應(3)最壞情況雙方互控過失傷害上法院讓法官判賠(4)雙方同為肇事因素對方傷勢較嚴重提告訴訟,你也比較處於弱勢=====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
Sarah avatarSarah2012-10-07
請記的--所謂的--{調解委員會}目的就是透過調解的過程以達到雙方[和解}為目的他們不是法官,不會給你論定誰是誰非誰贏誰輸,所以決不會有對誰有利有敝這個單位只要你們雙方和解,他們就可交差不服的話只好上法庭從令另一角度來看也不錯,只要是非能和解,又何需上到法庭,費時又費力,且冤冤相報何時了不如儘快把事平息,回歸本位生活!祝福你~~...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