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求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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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4/1上班途中騎在慢車道上撞上從停車格轉出之汽車,對方無傷,我送醫急診後是
左腳蹠骨骨折,後續初判表出爐對方為全責。

開刀打鋼板,醫藥費總共自費6萬多,醫生診斷書有註記「宜休養三個月」、「專人照顧
一個月」,想請問因為我有兩份工作(一份正職一份打工)到時調解要求薪資損失是可以
兩份工作都要求對方賠償嗎?是否可直接使用投保明細舉證?

另外對方從發生事故到今天一通電話都完全沒慰問過,還是我主動聯絡對方,對方才請秘
書處理,至今我依然不知道對方的態度為何(虧他還是醫生),感覺就是不想處理不聞不
問,精神賠償我是可以要求的嗎?大概多少會比較合理呢?


先謝謝各位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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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23-05-03
兩份薪資可以 精神賠償也可以
Tracy avatarTracy2023-05-07
可允許精神賠償是薪資兩倍,還能加就醫交通費、看護費。
Lauren avatarLauren2023-05-06
所以請問我投保明細兩份工作薪資加起來大概45000 三個
月的薪資賠償就是135000? 可以再加精神求償270000這
樣嗎?
Iris avatarIris2023-05-09
薪資沒有「大概」,審判長會調你的投保薪資報多少算多少
Puput avatarPuput2023-05-06
低報、沒報,你要能舉證才能求償,無法舉證就看人品運氣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3-05-09
精神賠償要看好幾種機運:審判長、傷勢、人品對方態度。
簡單說,你傷勢嚴重+對方擺爛+審判長同情+你人緣好,可得
Poppy avatarPoppy2023-05-06
反之or缺一,就可能討價還價,認知要不到,但仍可列舉。
Selena avatarSelena2023-05-09
#甚至要不到,自動選錯字
George avatarGeorge2023-05-06
上一句的落差在於,你要不到,和解仍可列舉,雙方再議價
Liam avatarLiam2023-05-09
談判破裂走訴訟流程,你一樣可以堅持列舉,後續就兩結果
一是雙方仍須和解,最終審判長幫你們議價,雙方同意和解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3-05-06
是比45000多一點,用整數比較好算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3-05-09
一是對方不同意,最終走審判,你的精神賠償可能一折不到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3-05-06
因為臺灣是採實質損害賠償,不是美國那種精神賠償,不同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3-05-09
以上的前提是你有在半年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未免責。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3-05-06
如果你也有肇事責任,列舉求償總金額還會被打折。
Hazel avatarHazel2023-05-09
其次是你醫療總費用,你太心急太佛心,現在能預估未來?
Gary avatarGary2023-05-06
三個月後如果還沒好,醫師證明再開再追加啊!
Andrew avatarAndrew2023-05-09
細則第部分,反正你現在在家休養,可以Google+爬文理解。
Doris avatarDoris2023-05-06
也不是心急,只是如果工作停擺三個月沒有收入沒辦法過
生活,所以才會想要早點和解完。對方擺爛的態度我也不
敢恭維,不但不聞不問請秘書處理,我請秘書加line聯絡
好留下文字紀錄也是沒有下文,到現在沒有正式對話過一
次,車損理賠也是慢半拍,對方保險公司打來說要看肇責
才能後續賠償也是我告知我已調到初判表,你們為全責,
才說請我去修車……,身為醫生肇事卻是這種態度讓我覺
得很糟糕。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3-05-09
簡單說,是你想像的太抽象太美好~每天致電關心你,可以
少賠10萬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3-05-06
如果每天致電關心都不能少賠錢,你覺得有必要雙方演戲?
其次,還沒初判表,本來就很難談…
Connor avatarConnor2023-05-09
他不賠你,你心急有用嗎?另外找收入比較實在
Hedwig avatarHedwig2023-05-06
先告….先告…..先告……流程要跑很久的。其實當下就
應該先告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3-05-09
先告過失傷害,要談再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