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後所發生的車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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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問各位法律人一個問題,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假設一種情況如下:

甲男吃飯時喝了一些酒,飯後騎乘機車帶著家人乙男欲去住家附近夜市逛一逛,

結果不幸在家裡附近的小十字路口,與自小客車相撞。(該路口無紅綠燈,雙方穿越時

都欠缺注意以為沒車而導致疏忽進而幾乎都全無煞車,速度大約都二、三十。但甲男所駕

的機車先冒出頭,汽車從左方撞上機車的後座左側,導致乙男向右飛出,乙男左腳粉碎性

骨折,需打鋼板。機車部分損毀,汽車水箱破裂.....)


於是甲男也忘了自己剛剛有喝酒,就自然而然通知了救護單位以及警察來處理事故現場

了。警察到場之後當然就對雙方進行了酒測,而假設甲男酒測超標,且超過什麼公共危

險起訴標準的值(這裡的法規其實在下也不是很清楚),且又假設甲男是生平第一次碰到

這種酒後駕車肇事被抓包的情況。


請問,實務上甲男未來在檢察官或法院那邊通常會遇到什麼樣的狀況,或者不是去檢察官

或法官那而是去其他什麼地方做某些後續處理?一般可能會有什麼樣的懲處,最重有可能

會怎麼樣,會有關於刑事記錄什麼的嗎?.....其他等等....


小弟問題到此,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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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4-08
就公共危險罪 第一次大多會緩起訴 捐錢或是義服勞役
不過你可以主張你是自首 因為事發後警察尚未發現就主動
James avatarJames20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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