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防火巷的檢舉問題
我家後頭是一間餐廳 中間隔了一條防火巷 那餐廳的人把防火巷當成他的廚房 放了瓦斯桶 & 瓦斯爐 & 廚具 因為這樣我家每天都會飄進很臭的油煙味 (因為只有一牆之隔,我家用的是玻璃窗他們都看的到我家裡頭 =.=“) 因為我家以前有在做生意…所以有一台大抽風機… 但是父親過世後就沒作生意了…. 常常為了我媽媽開抽風機,臭罵我媽媽…還說要去檢舉我家裝抽風機 但現在會使用抽風機也是因為他們在煮菜時把油煙抽掉 要不然家裡都是臭油味….且空氣很不好 今天晚上他們在後頭煮東西可能是沒注意就著火了… 好險我媽看到了….就大喊(著火了….快點來) 餐廳的歐巴桑才姍姍來遲….連一句謝謝或抱歉都沒跟我媽說… 我知道了真的覺得太危險了….. 想問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們把防火巷淨空…. 找里長幫忙會有用嗎??? 還是要到那去檢舉呢 請教教我~~~
網友回覆 2
- Eartha
大大,您好:你ㄉ無奈我可以體會,依照現行實務作法,以下給你建議:針對油煙臭味,請向當地環保機關提出檢舉陳情,油臭味屬空氣汙染部分!環保舉接獲檢舉後,會使用儀器偵測你們家對面餐廳油臭味的汙染指數,超出標準就會開罰!依照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前項排放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特定業別、設施、污染物項目或區域會商有關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因特殊需要,擬訂個別較嚴之排放標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核定之。公私場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或操作、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核准之排放標準或依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第一項情形,於同一公私場所有數固定污染源或同一固定污染源排放數空氣污染物者,應分別處罰。至於防火巷道非屬於警察機關管轄範圍,也並非道路。相關主管機關是縣市政府消防局,消防機關接獲檢舉會到現地會勘,第一次消防機關會給予勸導,會開立勸導單,如果業者經勸導後,還是占用防火巷從事生意行為,消防機關會依照相關消防法規給予處分罰款!找里長伯只是做公親,實際效果不彰,講多了,對方會嫌囉嗦,里長也不會願意每次都去跟餐廳歐巴桑說!任何無法解決之事情,就必須讓法律來仲裁,說他說我說,大家都只會說,要說谁都會說,另外臭味若造成精神上損失傷害,可到法院民事庭提出侵權損害賠償之責。民法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011-01-13 22:27:09 補充: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陳情或是檢舉一定要具名並留下電話,否則不予受理!!基於保護檢舉人,檢舉機關不會說出檢舉人姓名
住址電話!!所以安啦 - Andy
可將該餐廳佔用防火巷及有人進出在使用那器具的情形以高倍數相機拍照及錄影方式可向.....當地所屬環保局及消防局檢舉。P.S要製做成光蝶,具不具檢舉多可以【最好是具名or多名分次檢舉】。
相關文章
已刪除的fb帳號 查ip
想問大家如果有人在fb上觸犯刑事案件 像是公然侮辱、誹謗或侵犯著作權…等 事後刪除了FB帳號 那警方還有辦法查這個人的電信記錄、IP或是申請帳號時的電子郵件和個資嗎?
朋友用我的帳號訂機票,我可以取消嗎?
朋友前段時間借我的帳號訂機票,有訂成功 但最近我們鬧翻了,但因為機票沒辦法退票 我也不希望日後有爭議牽扯到我的帳號權益 我可以直接按取消機票嗎? 該機票不能退款只能退機場稅 買機票時是刷朋友的信用卡不是我的
北地院111簡字46
一、判決字號 台北地方法院111年簡字第46號(行政)(判決) 二、案例事實 原告以被告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博士班學生,依 大學法第33條第3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下稱組織章程)第6條第2款…
辦公桌上私人文件未經同意遭翻動
各位好: 前幾天因為生病未到公司, 回辦公室後發現主管為了找文件,整個辦公桌都被動過, 但在事前沒有徵詢過我, 被翻動的文件中也包含我夾在其內的一些私人文件。 我知道辦公桌屬於公司所有,公司文件也應可公開給同部門同事及主管知曉。 私人文件…
熟落在公有地的果實所有權
民法第 798 條: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 請問, 句末"不在此限"一語的意義是否就是:"仍屬於果樹所有人?" 如果是的話, 那麼, 公有道路上的私人果樹落果其實不可以撿拾, 是嗎?
汽車報廢,遺產繼承問題
有關於遺產繼承問題想請問各位, 爸爸過世了,去國稅局清查爸爸財產,才知道他名下只有一台車子,無其他財產。但這台 車子我們都不知道在哪,去監理站查,監理站人員說這台已超過40年了,沒有任何欠稅問 題,也已經被註銷牌照了。但因為沒有行照跟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