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的問題 - 法律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0-11-28T08:02

Table of Contents

我先生同父異母從小就沒見面的姐姐去世(他根本不知道還有這號人物)

然後姐姐住桃園,桃園那邊的親人全部都辦了拋棄繼承

於是法院通知我先生。

我們收到法院通知時,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從來也沒辦過,

於是就到屏東地院(我們住屏東)去詢問

結果屏東地院的法律諮詢人員叫我先生辦理他父親的拋棄繼承就好(真的是ooxxooxx)

我先生的親生父親早就過世二十幾年了,這個地院人員真的太誇張

明明很簡單只要辦同父異母姐姐的拋棄繼承就好……

然後我們自己也笨笨的,沒有再多查一點資料,就真的傻傻的辦了爸爸的,而不是姐姐的

等到發現好像辦錯了,法院請我們補齊資料時,已經超過拋棄繼承三個月的時限

於是被迫轉限定繼承。




我們去國稅局查了姐姐的財產,有一台設定給中租迪和的車及200多股的股票

於是我們向桃園地院申請陳報財產清冊

因為那台車不知道在哪裡,為了避免各項車子的稅一直累積,所以也向警察報案辦失竊




就在登報後的三個月後,警方來電說找到車子了,車子在台中,要我們把車子領回

問了一下警方車子的現況,警方說法是停在路邊很久了,車上都是落葉,也不確定能不能


這下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因為目前還在陳報財產清冊的等待期間

我們應該還不能處分任何的資產,

如果要把車子拖回屏東,又要花一筆金額不低的拖吊費

重點是這根本也不該是我們要付的啊!!!

這台車是設定抵押給中租迪和了,已經設定抵押權,也沒有辦法辦報廢或做其他處理

中租迪和請我們去問車商,看有沒有車商要出錢買下這台車

如果有的話,把錢匯轉進中租,中租就會把抵押權及文件一併給我們

但是目前還在陳報期間,我們可以先處分那台車嗎?



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了。

真的很想趕快處理這些本來就跟我們無關的事啊~~

版上有版友能給我些建議嗎??謝謝~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20-11-29T06:04
我不清楚你問的人是不是法院訴訟輔導科櫃台的人?有
時候是很年輕的職員跑去值班,就要小心了。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20-12-04T01:39
陳報財產清冊→定期限搜索債權人→清算……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20-12-07T19:49
H我的了解,要搜索債權人的期間要走完,才能按各債
權人的債權比率去以被繼承人之遺產清償。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20-12-11T17:27
就是因為很麻煩還有一堆問題,所以板上通常會建議:
確認被繼承人的債務遠大於遺產的話,繼承人就直接拋
棄繼承。
Ina avatar
By Ina
at 2020-12-14T20:48
然後收到法院拋棄繼承的回函,要保存好。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0-12-16T14:21
要報遺產稅後才能辦車、股票繼承過戶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0-12-20T03:34
車子中租有優先權,賣了之後對其清償沒問題。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20-12-21T05:30
股票的部份賣了,如果沒有其他債權人向你們申報,時間到
就分給已知的債權人吧!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20-12-22T01:15
如果沒有其他遺產出現,之後就沒事了。頂多回覆晚出現的
債權人,債務人所留遺產處分分配情形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0-12-23T11:58
對不起,車子要過戶還需中租的清償證明,所以你們無法單
獨處理,請中租走拍賣的方式吧!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20-12-25T17:39
我比較相信是妳們聽錯而辦錯
不然就是說錯了問題,然後得到錯的答案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20-12-28T14:41
不然單拿法院通知函上面就有被繼承人的名字了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20-12-30T14:15
可能誤以為是代位繼承,但不符民法第1140條的要件。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21-01-03T00:48
本件繼承人就是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第三順位兄弟姐妹
,跟代位繼承無關。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21-01-04T21:49
免費的本來就是最貴的啊!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21-01-05T09:57
拋棄繼承較簡單,但觀念錯誤也是會出問題。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21-01-07T03:27
法院訴輔科一堆大學沒畢業的在那邊亂回...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21-01-09T19:04
有些很專業,但也很多邊唸國考邊打工上班的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21-01-13T23:54
民法第1148條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程序沒作好作滿作對
的話,有可能變成無限責任。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21-01-14T05:16
一般來說,訴訟輔導科應該由資深書記官輪班比較好。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21-01-17T13:40
免費的最貴,才剛吃悶虧,現在又來找免費詢問是?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21-01-21T02:29
想再次體驗更深刻的教訓?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1-01-21T09:33
1,才剛吃悶虧,如果我是你,我會找公家機構+存證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21-01-24T21:39
2,如果你們條件符合,可以申請法扶律師。
Tom avatar
By Tom
at 2021-01-28T05:37
3,委任律師的用意就是怕吃虧和不可預期。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21-02-01T18:00
中租迪和專門在吃債務人公司再出售,你覺得呢?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1-02-02T07:33
4,如果當初你們是被誤導才辦理錯誤,應該有法律救濟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21-02-04T20:08
這部分我比較沒經驗。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1-02-07T10:42
你就沒想過,如果其他人和我又再次誤導你們,然後呢?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21-02-08T16:07
沒事搞成負債不說,聽說你存證能告我們什麼?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21-02-11T05:04
意圖使他人記取教訓?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21-02-11T11:29
我現在怕建議後,你又看錯,然後又怪我們亂講亂教~~~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21-02-12T11:25
去看最新的繼承法教科書,去找看看相關實務書籍,還
有上網查資料。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21-02-13T02:54
如果要委任專業人士辦理的話,你要確認對方是有辦過
這方面案件經驗的人比較好。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21-02-16T20:23
拋棄繼承事件是專屬於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
院管轄(家事事件法第127條第1項第3款意旨參照)。
而每個地方法院拋棄繼承的相當表格都不盡相同。
無論一開始是向誰諮詢,最終是要以管轄法院的標準為
準。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21-02-18T03:40
存證提告是最後的手段,重點是有沒有補救申訴管道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21-02-22T16:44
我不確定法律救濟的部分。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21-02-23T05:17
法律上判的是死刑,非常上訴才可能扭轉。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1-02-26T04:41
你們最好的情況是能扭轉,其次才是止損。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21-03-01T07:56
如同你原本判斷,如果限定即可為何他們要辦拋棄繼承?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21-03-01T11:00
換句話說,其實是限定繼承對你們可能不利。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21-03-05T04:43
其實你們需要的應該是專業有經驗專門處理這種案子的律師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21-03-07T19:59
而不是每個人說一句話你們自己根本就不清楚東西搞得更亂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21-03-12T11:39
(如果連我的推文你都可以畫錯重點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21-03-17T02:35
我局外人,我資質駑鈍,我看不出J寫了一大串有何重點。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21-03-19T05:29
沒有重點也好,不會是把重點放在存證提告要告誰。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21-03-22T21:38
你不需要跟我道歉,我覺得你們可能緊張時會鬼打牆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21-03-24T17:29
我換種方式說。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21-03-29T04:48
你自知不懂數學,所以虛心求解,然而
Ina avatar
By Ina
at 2021-04-01T23:42
有人說三角函數,有人說微積分,有九九乘法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1-04-04T16:42
你們該做的是針對目前的問題找解答,但你們前面出錯過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1-04-05T19:27
聽再多三角函數,學微積分,對目前的問題未必有幫助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1-04-08T17:23
你該做的:找到一個專門的老師,釐清確認問題。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21-04-12T19:43
前面你說委任律師太貴,可見律師這一塊你們可能不熟悉。
有提到中低收入,申請法扶律師可能是目前最好最快的選擇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21-04-15T13:05
法院不誇張,原本就是不需要介入太多,你需要找律師諮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1-04-19T19:07
詢,而不是把自己的人生賭在別人的善意之上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1-04-21T21:44
J大跟其他人的一直在表示的重點就是叫原po找律師啊 與其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1-04-26T01:38
一直在板上問不確定能否得到答案不如把心力拿去找對這方面
比較專業的律師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1-04-28T20:21
本來是可選擇較簡單的拋棄繼承,結果連被繼承人都搞
錯(法院公文都有明示被繼承人是誰了),概括繼承有
限責任的程序沒走好的話,就會變成無限責任。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1-05-01T19:17
沒搞清楚之前,建議被繼承人的存款不要領、車子不要
過戶,維持被繼承人的名字是最保險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21-05-02T19:53
拋棄繼承是三個月 限定繼承不是也是三個月嗎?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21-05-06T13:57
而且爸爸都過世二十幾年了怎麼辦拋棄? 另外一個點就是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21-05-07T04:45
是姊姊過世超過三個月 還是你們收到法院通知姐姐過世超過
個月? 如果是前者的話 那可能還有救 去找個律師或代書吧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21-05-07T20:57
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不要動任何她名下財產。

刑訴 起訴不可分/既判力擴張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20-11-28T02:47
各位前輩們大家好 小弟在自行研讀刑事訴訟法(學校還沒上到)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問題 網路上爬了好久好像都沒有得到解決問題的答案 所以來想來這邊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與解答 再請不吝賜教 謝謝 1.起訴不可分 起訴不可分分為經起訴的顯在事實與未經起訴的潛在事實 這部分法官審理的範圍是 (1)顯在事實,潛在事實可以依職 ...

租金協議破局,如何處理?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0-11-28T00:30
如題,房東A於11月初承諾出租予欲自國外回台C(承諾意思表示透過賴,沒有書面,中間 聯繫均透過在台代理人B),於正式出租前約定1個月房租為定金,如有違反不租情況該金 額視同違約金(房東也同時受拘束), 嗣于11/14經同意將該屋點交予代理人B(該屋已完成基本清潔及完整設備提供),期間代 理人提供足以讓人信賴 ...

撿地上的發票這個行為一定是屬於侵占嗎?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20-11-27T15:11
常在很多地方看到不管是傳統長條狀紙本發票、紙本電子發票等等 有的被揉爛、有的看起來還很新、有的皺巴巴的很髒 上網查了一下關於撿拾地上發票的行為 很多案例、新聞報導、法學專家、網友分析後都贊同撿拾地上不屬於自己發票的行為屬於侵占罪 而且不論是將該發票占為己有、投入愛心箱裡頭,這些行為都構成刑法的侵占罪 ...

從小遭父親遺棄,如何免除扶養義務?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20-11-27T10:36
※ 引述《ibbadmin (愛BB)》之銘言: : 沒想到有一天會在法律板上發文求教... : 我父母並沒有結婚, : 從我出生開始, : 我爸就沒有跟我們生活在一起, : 也沒有支付過任何扶養費用, : 我是我媽辛苦獨力養大的。 : 對我爸...我並沒有什麼怨恨, : 從小我媽給我的照顧超過一般家庭的父母 ...

先訴抗辯權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0-11-27T07:11
各位先進好 最近在辦公司污水聯接申請,其中簽到一份文份, 裡面有放棄先訴抗辯權的字樣,但我無法確定先訴抗辯權 放在此份文件是否為誤用或另有它意,還請各位版友解惑,謝謝。 https://reurl.cc/4me5o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