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遷移隔壁商家裝設在我們兩戶透天厝共同壁上的公共電話,隔壁威脅要將我們家的排泄管路封死,,因為化糞池埋設在他家的地土上,所以合法擁有而我們家是非法借用。但64年起造的五間連棟的透天厝,當初買這間房子的人已經往生,真的如對方所敘述的所有權是他們家的也無從印證,我該如何才能知道對方所言屬實?或是隔壁故意用這個理由來迫使我們家繼續讓他們使用?但就是因為住居前面不想有陌生人士在自家門前徘徊停留及製造噪音才會��
隔壁商家威脅如果共同壁不讓他們使用就要封我家的排泄管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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