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鄰居侵占到我家牆壁?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家鄰居侵占到我家牆壁我在1月份寄出存證信函,限期他在2月7號跟我溝通或是出面處理?但是現在都還沒有出面找我談?那我2月7號怎麼辦?報警處理?要怎麼跟警察說?PS.我在1月份有找鄉公所土地鑑界的人還測量但是土地測量起來交界點剛好是我家的牆壁!土地根不動產應該是分開的吧?假如我報違建的話會害到附近的鄰居嗎?因為他是加蓋鐵皮屋到我家上面!但是附近鄰居也有幾間都有加蓋可是我針對他而以違建會害到附近的鄰居嗎?已更新項目:那我用刑事案件去處理會對我不利!民事處理的話用很麻煩調解委員會的話?這個鄰居太鴨霸了!他在去年的2月份加蓋也沒有告知!然後我有主動去找他他回答那你叫全村的加蓋鐵皮屋都拆我在拆!所以我不想留情面了!對了我剛剛仔細去看上次鑑界的點!��
網友回覆 2
- Daph Bay
版大的問題,可以從刑事與民事兩方面來論述:一、刑事方面:依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占用他人之不動產,所涉及的是刑法第320條第二項之竊佔罪。本罪只處罰故意犯,不處罰過失犯。鄰居侵占到你家牆壁,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鄰居是明知故犯,才能成立本罪。如果鄰居主張是在不知情之情況下,不小心越界,而你們又沒有證據證明,鄰居是在明知的情況下越界建築的話,那刑事竊佔之罪名,就無法成立了,就只有民事之越界建築的糾紛。你們若想提告鄰居刑事之告訴,最好要有明確之證據,否則會白忙一場的。二、民事部分:依民法第796條(越界建屋之異議)之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
- Edith
你可以報違建,就針對那一戶就好,別的沒舉報沒事。但通常是列管而已,不會強制拆除,然後仇就會結很深。提告民事,如果真的判定有占用到一點點,法院會調解或判定由對方買下那一點點,比方說2坪3坪的地,然後他一樣講話很大聲。你可能會以為可以要他拆除,但實務上不太可能,如果你不相信,歡迎去打聽看看。關於違建,要即報即拆必須是新建設中,我想,應該已經完成了厚。以後,要記得,動工到一半就要舉報。例外是如果你在柯P的管轄區,看有沒有救,其他地區是沒救的。
相關文章
已刪除的fb帳號 查ip
想問大家如果有人在fb上觸犯刑事案件 像是公然侮辱、誹謗或侵犯著作權…等 事後刪除了FB帳號 那警方還有辦法查這個人的電信記錄、IP或是申請帳號時的電子郵件和個資嗎?
朋友用我的帳號訂機票,我可以取消嗎?
朋友前段時間借我的帳號訂機票,有訂成功 但最近我們鬧翻了,但因為機票沒辦法退票 我也不希望日後有爭議牽扯到我的帳號權益 我可以直接按取消機票嗎? 該機票不能退款只能退機場稅 買機票時是刷朋友的信用卡不是我的
北地院111簡字46
一、判決字號 台北地方法院111年簡字第46號(行政)(判決) 二、案例事實 原告以被告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博士班學生,依 大學法第33條第3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下稱組織章程)第6條第2款…
辦公桌上私人文件未經同意遭翻動
各位好: 前幾天因為生病未到公司, 回辦公室後發現主管為了找文件,整個辦公桌都被動過, 但在事前沒有徵詢過我, 被翻動的文件中也包含我夾在其內的一些私人文件。 我知道辦公桌屬於公司所有,公司文件也應可公開給同部門同事及主管知曉。 私人文件…
熟落在公有地的果實所有權
民法第 798 條: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 請問, 句末"不在此限"一語的意義是否就是:"仍屬於果樹所有人?" 如果是的話, 那麼, 公有道路上的私人果樹落果其實不可以撿拾, 是嗎?
汽車報廢,遺產繼承問題
有關於遺產繼承問題想請問各位, 爸爸過世了,去國稅局清查爸爸財產,才知道他名下只有一台車子,無其他財產。但這台 車子我們都不知道在哪,去監理站查,監理站人員說這台已超過40年了,沒有任何欠稅問 題,也已經被註銷牌照了。但因為沒有行照跟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