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社於FB專頁謾罵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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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


前陣子在某雜誌社的FB專頁針對某篇報導進行評論

我的留言並無情緒性辱罵字眼

但卻遭該雜誌社以 "你是鬼" "燒冥紙" 等方式回應

現在打算對該雜誌社提出告訴



查詢提告程序時, 在網路上搜尋到這篇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534032

裡面有說

"判決庭(這個會原告就被告,要到被告的戶籍地去開庭)"


由於該雜誌社公司地址是在台南,

所以意思是說

即使我是原告, 而被告不但可以讓審理案件轉至台南,

就連判決也變成是我要跑去那才行嗎?


如果是這樣, 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變通嗎?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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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11-03
沒變通,請律師也許不用跑
Tom avatarTom2015-11-05
你可以截圖然後繼續貼在他們粉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