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離婚後家中物品分配 - 法律Jake · 2022-12-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板上先進好 最近面臨太太精神出軌欲離婚的狀況 雙方戶籍地的房子是在我名下,為了避免日後糾纏 若在離婚協議書加上這點: 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其他一切財產上及 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離婚後是否就能夠全權處理放在我名下房子內的以下物品? 1.共同持有的家電 2.兩方的金飾 3.太太留下的個人物品 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Gilbert2022-12-04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債權,你提到的東西的所有權都不會改變。如果說是他的物品,本來就不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內,屬於你的物品才是請求範圍內Callum2022-12-03你的分類不對 你們要處理的叫做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其他的想分也分不到Irma2022-12-06謝謝Oscar2022-12-03法官:自己協調好嗎?清官無解Kama2022-12-06家事庭法官真的人間最可憐Sierra Rose2022-12-03每天看分手擂台 對愛情還能有什麼美好想像Related Posts遇到的蝦皮網購問題求解離婚財產及孩子監護老公寓漏水檢查問題抽獎取得正版保養品可否轉售?一般被攔車需要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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