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因盜竊公司資料被開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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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某同事,因老闆外出不在公司,接上員工個人私有硬碟,自行拷貝公司影像創作原始檔案、老闆個人使用之軟體教學教程、及與個人工作項目不相關之業務相關作業流程表單。老闆意外在期間返回公司,發現電腦上接了一顆不知明硬碟正在執行拷貝動作,以為是客戶所遺留,所以將硬碟打開來查看,意外發現原來是員工在未經詢問他個人的意見下,自行拷貝公司機密資料。老闆在發現此事端後,詢問員工從何處拷貝了公司的教程,員工回覆是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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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13-03-31
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Ivy avatarIvy2013-04-01
有沒有員工偷拷貝公司資料的證據?有的話直接提告了這種會沒經過老闆同意就私自拷貝公司東西,甚至還有與他業務不相關的資料,老闆還想給他機會寫悔過書,我能說你老闆是笨蛋嗎?
Kumar avatarKumar2013-03-31
所以一萬不是年終~相信該員工腦筋是清楚的也知道老闆善良這篇員工自白應該做為證據快追ip吧~~~2013-03-2923:36:37補充:這是一篇員工自白(發問者就是當事人)這篇就是有利資方的證據呀~~~...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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