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是小弟我
房子所有權人應該是我大嫂(當初買的時候登記是她的名字)
我知道頂樓應該是1-5樓共同擁有使用權
但是以前的舊建築物通常是5樓在使用,而且當初買的時候也花比較多錢
當初會買的原因是父母希望我們兄弟住在一起(之前都是兩人在外租屋)
而哥哥也剛結婚,而我是只要有自己的空間就好~
所以我住頂樓加蓋也覺得沒差
而錢我是都沒出,因為不是我想買房的
(當時其實剛換租屋不到一個月)
後來知道是我哥大約出100萬上下,其餘都是父母出的(總額好像7百萬上下)
但是因為我哥現在有投資生意,之前有段時間沒住了,
直到今年把房子出租(今年四月)
樓下住戶也知道我住樓上(因為是同一個水電錶)
要一起分攤水電費
還沒出租前我有段時間也沒住在這,但去年我搬回來之後就是由我付水電費
在之前的水電費不是我付的
我哥後來住桃園,今年說要推展事業跑業務,說常在台北,需要地方住
但因我有人一起同住(女性),不方便讓他進住(我哥要住長期)
所以我回他無法讓他住,但他認為是我個人的藉口
就說這禮拜六說我若無法給他鑰匙,他會請鎖匠及警察過來協助作證及開鎖事宜
又說貴重東西勿留房內以免誤會
而這層樓一直是我在使用,同棟的住戶都知道他住五樓我頂加
親戚家人也都知道這層樓是父母買給我們兄弟住的
但他認為是他顧及兄弟之情所以讓我住免費的
請問他可以做下列事情嗎?
1.請鎖匠開我的鎖嗎?
2.他自行可以進入我住的地方或請警察作證讓他進入我住的地方?
3.警察可以進入我住的地方嗎?
上述的行為有觸犯法律嗎?我可以拒絕嗎?
因為之前就有類似的情形(他想連頂加這層也出租)
所以我本來想說頂多再住個3年就不住了
但是現在的情況讓人很不開心,想跟他耗下去
請問
4.我是否還有能住在這裡的可能?
5.如果我繼續住會有甚麼法律問題嗎?
文很長,謝謝您耐心閱讀,也希望您給我一些建議
--
房子所有權人應該是我大嫂(當初買的時候登記是她的名字)
我知道頂樓應該是1-5樓共同擁有使用權
但是以前的舊建築物通常是5樓在使用,而且當初買的時候也花比較多錢
當初會買的原因是父母希望我們兄弟住在一起(之前都是兩人在外租屋)
而哥哥也剛結婚,而我是只要有自己的空間就好~
所以我住頂樓加蓋也覺得沒差
而錢我是都沒出,因為不是我想買房的
(當時其實剛換租屋不到一個月)
後來知道是我哥大約出100萬上下,其餘都是父母出的(總額好像7百萬上下)
但是因為我哥現在有投資生意,之前有段時間沒住了,
直到今年把房子出租(今年四月)
樓下住戶也知道我住樓上(因為是同一個水電錶)
要一起分攤水電費
還沒出租前我有段時間也沒住在這,但去年我搬回來之後就是由我付水電費
在之前的水電費不是我付的
我哥後來住桃園,今年說要推展事業跑業務,說常在台北,需要地方住
但因我有人一起同住(女性),不方便讓他進住(我哥要住長期)
所以我回他無法讓他住,但他認為是我個人的藉口
就說這禮拜六說我若無法給他鑰匙,他會請鎖匠及警察過來協助作證及開鎖事宜
又說貴重東西勿留房內以免誤會
而這層樓一直是我在使用,同棟的住戶都知道他住五樓我頂加
親戚家人也都知道這層樓是父母買給我們兄弟住的
但他認為是他顧及兄弟之情所以讓我住免費的
請問他可以做下列事情嗎?
1.請鎖匠開我的鎖嗎?
2.他自行可以進入我住的地方或請警察作證讓他進入我住的地方?
3.警察可以進入我住的地方嗎?
上述的行為有觸犯法律嗎?我可以拒絕嗎?
因為之前就有類似的情形(他想連頂加這層也出租)
所以我本來想說頂多再住個3年就不住了
但是現在的情況讓人很不開心,想跟他耗下去
請問
4.我是否還有能住在這裡的可能?
5.如果我繼續住會有甚麼法律問題嗎?
文很長,謝謝您耐心閱讀,也希望您給我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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