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上班途中跟腳踏車差撞 - 法律
By Eden
at 2010-03-27T00:00
at 2010-03-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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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弟3月24騎機車上班途中跟腳踏車差撞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8點半左右我騎著機車在我女朋友要去上班
因為那邊的路段是有一點小彎曲
很不剛好我剛轉過去的時候就看到一個阿伯騎腳踏車
旁邊剛好又有砂石車因為那個阿伯越騎越出來我車速也不算慢
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閃避了直好直接重後面撞上去
結果那個阿伯跌倒在地上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所以很緊張
路上的鄰居都跑出來關心那個阿伯很堅持還是要去田裡
後來我堅持要帶他去醫院
他的傷勢大概就是右耳友撕裂傷縫了8針手腳小擦傷也照了x光片醫生也都說骨頭正常傷勢大概只有這樣
後來我帶他回家後他太太說怕我跑走要我壓證件我跟他說不可能後來他又說要我把機車壓著我也跟他說不可能後來我留給他我公司住址跟我名子跟電話
後來又說因為隔�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8點半左右我騎著機車在我女朋友要去上班
因為那邊的路段是有一點小彎曲
很不剛好我剛轉過去的時候就看到一個阿伯騎腳踏車
旁邊剛好又有砂石車因為那個阿伯越騎越出來我車速也不算慢
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閃避了直好直接重後面撞上去
結果那個阿伯跌倒在地上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所以很緊張
路上的鄰居都跑出來關心那個阿伯很堅持還是要去田裡
後來我堅持要帶他去醫院
他的傷勢大概就是右耳友撕裂傷縫了8針手腳小擦傷也照了x光片醫生也都說骨頭正常傷勢大概只有這樣
後來我帶他回家後他太太說怕我跑走要我壓證件我跟他說不可能後來他又說要我把機車壓著我也跟他說不可能後來我留給他我公司住址跟我名子跟電話
後來又說因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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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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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10-03-29T02:16
at 2010-03-29T02:16
若確實已完成報案程序(事後報案亦無妨)強制險仍可支付對方如下相關醫療費用: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20萬內」。己方機車保險卡有0800免付費電話。
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傷者有其他保險(勞保、意外險),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
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3-28T22:32
at 2010-03-28T22:32
請保險公司跟她們說吧!!
你只需要給那位老先生補償醫藥費大致上我覺得都過得去
如果那家人很摳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畢竟妳們雙方當下都沒有報警,所以打官司輸了頂多賠賠錢!!
但是別傻傻的對方說要給錢就給錢..這樣你會被"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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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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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網誌放的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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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26T00:00
at 2010-03-26T00:00
請問這網誌背景的歌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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