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被撞~車禍理賠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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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7月20日早上去公司途中,綠燈起步時被左後方一台貨車尾巴掃到摔倒,當時我是在馬路上的機車停紅燈專用區,並且是中間車道,我起步時只有右方有摩托車,後來突然就被左後方貨車超車並被他擦到後來救護車跟警察都有來,然後我送急診司機說他要趕著去工作,留下資料就走了我肋骨骨折,手臂跟背部擦傷因為肋骨傷痛,我無法坐著,所以也無法去上班請假2星期加後來回診共請了14天那司機於出事隔天有打給我一次說他不知道撞到我,是他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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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14-08-28
1.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超車不當.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101條.你原則上尚未發現肇責.但有否駕駛疏忽存在.尚待釐清.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和解不成.要在發生車禍六個月
Sarah avatarSarah2014-08-27
真的不行,提出業務過失(過失傷害)試試看(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