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腳踏車喝酒醉加15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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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11-08-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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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台中某某家出租腳踏車行打工!那時候我朋友去救援
那時她停在旁邊 結果那個喝酒醉的腳踏車騎士要超車結果他超越了雙黃線很偏!!撞到我朋友我朋友小腿擦傷!!那個腳踏車騎士是鎖骨斷掉 請問這樣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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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要付什麼責任!?民市還是??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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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1-08-21T19:16
您所提的問題,說明如下慢車行駛於道路上相關交通法規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者。 二、智能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者。 三、精神失常者。 四、因飲酒或服用藥物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者。第124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第125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一、應遵守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示,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二、行近無號誌或號誌故障及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看清左右確無來車並在不妨礙汽車通行之情況下迅速通過。三、直行時,應順其遵行方向直線通過,不得蛇行搶先。四、右轉彎時,應先沿慢車道外側慢行,靠邊右轉。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慢車道行進。六、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不得左轉。七、轉彎車輛應讓直行之汽車、慢車及行人優先通行。八、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設有特殊標誌、標線者,應依其指示行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八)雙黃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您的陳述,依據上述規定即可了解對造是錯的。另發生交通事故須負有「刑事」及「民事」責任,交通事故引發的「刑事責任」係指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肇事人有不當肇事行為因而致人死、傷,構成刑法犯罪要件所應負的責任,可能有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嫌。而交通事故引發的「民事責任」係指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肇事人有不當的肇事行為致生損害時,所必須擔負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倘若肇事人無故意或過失,則無賠償責任 。提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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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gina
at 2011-08-22T11:32
這一定、絕對、百分之百的是那位酒醉腳踏車騎士的大錯特錯, 在國內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只要有飲酒就不宜開車、騎車(包括腳踏車),因此這絕對是那位酒醉腳踏車騎士的錯。

車禍主幹道及次幹道的問題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1-08-20T00:00
之前我在一個十字路口出車禍(機車與機車)我是次幹道,而對方為主幹道我從交通規則上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 ...

車禍過失傷害還有如何談和解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1-08-20T00:00
內容有點長請幫忙!!車禍發生在去年12月時,當時路況是單向兩線與對向兩線車道限速50公里,我開車在內線車道剛通� ...

闖紅燈53條1項罰多少(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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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1-08-20T00:00
闖紅燈53條1項罰多少(2011年)機車了

學校處理家長提告的過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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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11-08-20T00:00
我們學校最近有個家長直接告到教育部,說社團老師授課行為不當,要求學校解除老師職務!其他學生家長,收到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