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腳踏車在人行道被機車撞.........和解毀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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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腳踏車在人行道被機車撞追撞...............
我摔到尾椎
現在要復健
走路只能慢慢慢慢慢慢慢慢走
會不會有後遺症也不知道
對方在警察局簽了和解只賠兩年內的醫藥費
(而且還註明是要扣掉所有保險後的剩餘金額)
後來對方反悔希望可以改為半年或是送調解?
請問可以毀約嗎?
另外對方台北富邦的第三責任險理賠員
態度很差居然說你就是死要錢就是了.........這可以告金管會嗎?
第三責任險賠的錢是富邦的錢嗎?
如果改上法院划算嗎?
沒有跟他要工作跟精神賠償
應該已經很優待他了吧
好煩哀~
已更新項目:
請律師很貴吧?划算嗎?
2個已更新項目:
可以打廣告但也拜託稍微對題目回應一下
這樣才會變最佳解
才有廣告效果....
3個已更新項目:
對方理賠人員的態度不太好說
富邦的怎麼會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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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10-14
您好,主要應該是症狀並沒有固定~應該等復健或休養一段時間對你比較有幫助~
再說法院判對您是比較划算,但時間精神對受傷的人也是一種負擔!您可以考慮專門處理理賠ㄉ人處理~可處理好~也可省律師ㄉ費用~以上為參考!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10-12
假如合解書簽了,那就不用管他們了,
給法官看,他也是判照合解書走
Quanna avatarQuanna2013-10-16
怎不直接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