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被撞遭告過失傷害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Dear:

同事騎車在一般道路上,直行時被路邊另一名

準備騎出馬向馬路的騎士撞到車尾,對方受傷

1、同事在約100公尺外已看到橫向準備騎出的人
,對方靜止,所以正常騎過她旁邊時遭撞

2、警察認定同事肇責比例大
2-1 未依規定減速
(同事車速被超過一般道路限速)
2-2 未禮讓行車

由於對方有受傷,不過在正常騎車看到路邊有機車

騎過她前方時被撞,為何警察認定我方肇責較多?

現在對方已提出過失傷害求償,真能成立嗎?

問了身邊的朋友,
大家都說對方有受傷就一定會成立

這點比較納悶,因為看到對方所以車頭閃過後

對方卻突然騎車撞擊我方車尾導致受傷

如照警察描述,在路邊看到其他機車,

行進間的車必須完全停下?
或是車頭過後車尾甩尾來閃過靜止車突然的啟動嗎?有點扯...

同事準備被開庭,所以來請教版上大大有什麼看法

謝謝!

--

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9-18
有人沒講出全部事實
初判表呢?現場圖呢? 都要開刑事庭,這玩意不是早就該有?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9-19
@m大:是~我再了解一下 謝謝!
Zora avatarZora2020-09-19
有造責,對方又有受傷,過失傷害當然會成立啊
Una avatarUna2020-09-20
可能對方是主幹道吧!你朋友是支幹道,這樣你朋友本來就
該停車等對方先過了
Sarah avatarSarah2020-09-20
同意m大,資料早就該出來了吧
Faithe avatarFaithe2020-09-23
靜止車速度幾何才能撞到有速度車的車尾?
Delia avatarDelia2020-09-23
距離很近嗎?
Susan avatarSusan2020-09-27
如果是同事轉述,感覺是有隱瞞
Olga avatarOlga2020-10-02
實務上大家筆錄都只講有利的部分,最常見的說法是:我騎得
好好的他衝過來撞我
Oliver avatarOliver2020-10-06
我兒子很孝順,殺人放火強姦都是朋友害的。
殺人犯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被殺的死了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