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中山四路機車單行道車禍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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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當日早上我騎車高雄中山四路機場圍牆旁機車單行道車直行時,我行駛右方邊緣,另一方行車直行左方邊緣因閃避前方緊急煞車而偏向右斜方衝向我前方,造成我衝撞他後方,車禍後,另一方則是說我騎太快,我送醫院急診室時,腳跟腰部左邊擦傷頭部縫合五針,對方說我錯事後就沒聯絡,我也無法工作、經常門診、機車嚴重損毀。初步肇因分析只寫 我是1方自認時速60 對方2方自認時速50至肇事地:1方車頭與2方車尾相撞擊致肇事傷人請問這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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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3-13
哈囉!!1.一般機車限速為40公理所以超過都算是超速^^2.一般初步鑑定會已2方為保持安全距離而寫3.誰錯誰對我建議你的進一步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費用3000大約要2個月^^4.你在這期間回想當時的情況找出對自己有利的!如監視器!路人可幫你做證!5.它如果是為了閃車而交換到路!可是卻未打方向燈!那是他的錯!必盡是直行車薇第一優先^^6你可向他申請過失傷害(他已經觸犯到!(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3-10
你好~我也在高雄那條路我也很常經過....想請問你現在傷勢恢復的如何呢?我是專門替人申請車禍理賠和權利爭取的社保小蝦米我不喜歡文謅謅的條文這是我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a0929626121如果你有問題可以直接打給我或留言給我希望幫的上你的忙祝你早日康復^^...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3-10
那他有構成傷害罪行嗎???目前沒有。如果是我錯,傷害罪依然存在嗎?只要對方有責任,傷害罪就會成立,另外你確定對方無受傷嗎?倘若有,我方目前研判結果是有民刑事責任的。在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時,如果對方沒實話實說,這樣對我是否不利呢???不一定,要視當下警方蒐證來比對雙方所述,一般程序是不用擔心這方面的問題。...
Enid avatarEnid2010-03-10
做鑑定吧假如如你所寫會是單純後車撞前車這時你幾乎求償無門只有強制險部分有得賠鑑定假如對方有肇責你才有機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