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違規擺攤罰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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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家人打電話告知,宜蘭行政執行署基隆分處來了一封執行書,告知台北市交通隊移送一張違規罰單未繳,案由路邊違規擺攤,罰金1500元,今天按照聯絡電話打去問ㄌㄧ下台北市警察局交通隊ㄉ值班人員,得到ㄌ回答是,違規ㄉ時間地點是92年4月初,地點是在北市內湖區內湖路373巷10號,我真ㄉㄧ頭霧水,因為這是在什麼地方我根本就不知道,也一直跟他強調,我本人這輩子沒做過擺攤ㄉ生意,我ㄉ工作項目是娛樂業,根本是不相關ㄉ行業,值班人員說,也許我忘記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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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 avatarHardy2012-05-06
內情沒這麼簡單喔,你要對方舉證阿,如果是第三人偽造你的資料呢?有無照片佐證?你可以向交通大隊政風室申訴,說有人偽冒你的名義讓你吃上罰單,請政風室調查,這小案子,你寫信過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