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影音及影像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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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男友一直在他相簿放我的照片照片是沒有甚麼露點或怎樣只是我覺得都分手了不需要這樣我多次要求他撤掉他還說那是他的自由還嗆我去告他我到底該怎麼做?...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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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y avatarHedy2010-02-01
發問的大大您好有關於您所提問的照片PO網事件建議您先以寄存證信函的方式辦理內容參考如下:敬啟者:因閣下未經本人之允許擅自於所經營管理之部落格相簿(網址)內公開展示有關本人之照片,依法已嚴重侵害本人之肖像權,經本人一再口頭勸說請閣下撤除但仍置之不理,今特發此函,請於文到七日內即刻刪除,否則本人將依民法第十八條之規定提起訴訟並請求損害賠償以維本人之權利.相關法令依據如下:在台灣的法律規定裡,肖像權其實是民法中人格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