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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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似乎發了一篇月經文 ...

兩個月前我弟弟(目前高一)借他以前國中朋友九千元

弟弟剛好領到獎助金加上他自己的零用錢就這麼湊出了九千很豪爽的借給對方

口頭上允諾 直接拿現金給對方

雖事後我弟弟和對方通電話請他還錢 但對方都是一再推辭

直到前幾天我弟才說出這件事

我爸媽非常著急便到對方家中和他對質

在對方家門口前 我弟的同學是有對我媽默認有借錢並且說十二月還 (但未有錄音)

但事後對方卻和他家人說被我弟 (抱歉剛剛這邊事實寫錯)

對方向他家人說我弟自己把錢花掉了 卻對他擠眉弄眼 希望讓他配合假裝有向我弟弟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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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稍微爬了一下文

目前是否應該先要想辦法掌握到對方承認借錢的證據 如書面或是錄音

但是對方現在都不再接我弟的電話

可以問問看還有什麼蒐集證據的方式嗎...

在爬文中也有看到"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和"小額訴訟"等字眼

這是否應該要在取得比較有利的證據後才要開始進行的程序呢?

而這些程序的步驟該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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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面證據蒐集的部分 我目前毫無頭緒

版上的大大們見多識廣 不但有專業能力 也有比較豐富的社會經驗

拜託拜託 請不吝指正

1.可能讓我家人和我弟弟一同再去"私下"拜訪對方 (他爸媽不在場)

看看能否錄到對方承認借錢的對話

2.我爸媽直接和他父母聯絡 說明來意 (可是對方家長以為是我弟弟自己把錢花掉了)

哀.....真的很抱歉麻煩大家....但我真的覺得很無力...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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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09-11-22
寄存證信函就是最好的證據,但是要有技巧的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