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跟朋友一些金錢上的誤會,對方請了他當流氓號稱被通緝的叔叔出來喬喬到一半一言不合對方動手還語帶恐嚇,我沒還手。事發後我馬上去驗傷。還沒報案。我想問的事那天對方約的地點人煙稀少,附近沒攝影機之類的,那我如果去報案備案警察會要求我提供證據,沒有的話是不是告不成傷害跟恐嚇罪呢?那有什麼辦法能處理呢?另外動手的是流氓的小弟有辦法告到我那個朋友或是他叔叔嗎?如果事後告成有賠償金對方咬定沒錢或置之不理有處理方法嗎?因為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不知道找誰問,麻煩有法律相關知識的專家大大幫忙!!
傷害罪請問法律專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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