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版"雞肉飯事件"歸屬地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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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我只是一個對生活法律有興趣的鄉民,
請不要跟 #18IFj-b2系列文一樣太執著於細部的法學問題( ̄ー ̄;)



之前聖潔事件讓不少八卦鄉民吃到了美味的雞肉飯,
可是大多數的被告並非嘉義人,
甚至可以說台北或台中任何一地的人都比嘉義多數倍
最重要的是PTT主機位於台北市

請問那一大堆被告可以要求把偵查庭的地點改為台北市嗎?
其中還有鄉民出來抱怨說:因為聖潔有事,臨時通知開庭時間更改...
被告可以因為當天有課提出相同要求嗎?

如果是我被這種人告毀謗,
讓對方以逸代勞在自己的地盤看著"被告們"奔波操勞
最後不但不起訴,對方還連交通費都不用賠
結束之後我應該會去團購巫毒娃娃吧(#‵′)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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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1-10-29
不可質疑您的...聖節.....
Hedda avatarHedda2011-11-01
那跟妳說個好消息 迷信犯不算犯罪 XD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11-06
不要發表會被告的言論就好啦,自己白目要怪誰?
Olga avatarOlga2011-11-10
呵~ 你可以聯絡台灣各地的人去告他 讓他環島阿(前提是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11-10
他有犯罪事實) 呵~ XD
Ina avatarIna2011-11-12
這是嘴X的代價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11-14
對於這個案子我一直有以原就被的問題存在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11-19
刑案沒有以原就被的規定,但基於檢察一體原則,哪個檢署
請你去,你就要去,除非他同意移轉案件,不然舟車勞頓在
所難免。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11-20
不要亂說話就不會收到自費旅遊邀請函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11-23
問題在於:起訴前的舟車勞頓;你不亂說話不代表不會遇到OX人
Adele avatarAdele2011-11-25
推 s1an 就算遇到OX人 他會誣告你嗎?若會 你賺到了X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11-27
這句若是告我 就可能成立誣告喔 呵~ ^_<
Delia avatarDelia2011-12-01
你要不要先去查一下板上的文章...誣告要成立沒那麼簡單=..=
Kyle avatarKyle2011-12-05
對阿 所以我才說可能阿 呵~ XD
Andrew avatarAndrew2011-12-08
你的可能機率太低了(¯(∞)¯)
Iris avatarIris2011-12-10
那跟妳說個好消息 迷信 https://noxiv.com
Lucy avatarLucy2011-12-12
不要發表會被告的言論就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