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保全合約中的除外責任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日前於住家門前被搶 但值班保全並無做出報警或起身察看的動作

我們認為其有嚴重業務疏失(主管機關已認定且開罰)

故向保全公司提出求償

同時向管委會要了合約來讀 (管)字第900620號

其中一項提到

《免責事由》:因下列事由所至之損害,不論其為直接或間接,均不負賠償責任:

(二)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等事由所致之傷害。


請問這是定型化契約嗎?

又,如果我主張此契約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成立嗎?

謝謝大家。




--
posted from android bbs reader on my asus Transformer TF101

https://market.android.com/details?id=com.bbs.reader

--

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10-29
找律師研究吧,這樣片段的描述,實在難以回答。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10-30
還有門前是她的守護範圍嗎 這也有疑慮
Callum avatarCallum2011-11-02
你的"門前"是公寓大廈的大門前嗎? 這已經是住宅區域外了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1-11-02
同意d大,搶劫發生當下,一定事出突然,保全能否判斷,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11-06
被搶的就是住戶人員?況且與保全公司的合約適用地點,
是否擴及非建物本身?